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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业余爱好就是写小说嘛,我是一个编辑,一个挺好的编辑,许多人都忽视了这一点,这让我很不爽。”
仔细想来,这个话颇有点意味,也透露了他的个性。第一,不是职业作家不一定成不了大作家——这一点他已经证明了,这显示了他不露声色的狂妄);第二,他不选择把作家作为职业——不孤注一掷,这说明他的狡猾。
毕飞宇始终认为,“文学不是饭碗”,他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文学的纯净性。作家的生活,无非被两种状态所构成。一种是写作状态,一种是不写作状态。对毕飞宇来说,后者更混乱,更有价值,也更迷人。“写作状态下,我基本上是个工人或者农民,有着严格的时间表,这个时间表不能轻易打破。我的任务就是把它写出来。而不写作的状态,才是真正的艺术状态。好的小说就是在这个状态中完成的。我写完《青衣》,空了一年多时间,从那时起,我每天都在等玉米的到来,我每天都可那个并不存在的玉米交谈,渴望自己的天灵盖被打开。”毕飞宇不只和玉米交谈,为她们操心,他也和任何他作品中的人物交谈,他说自己喜欢“玩”,我理解那玩的意思,其实是“把玩”。他希望自己在“里面”多待一会。他喜欢“走神”。“我特别理解为什么曹雪芹花那么多时间在《红楼梦》上,这其中的乐趣,外人是很难体会的。”
毕飞宇通常在上午九点或十点起床,吃点东西开始写作,中午不午休,下午三点当然,钟左右吃午饭。这其实是指“写作状态”下的他。毕飞宇写作的“效率“不甚高,如果是写长篇,他通常每天写19个小时3000-4000字,如果是写短篇,他么天写5-6个小时,每天也就1500字。他晚上不写作,一般看看电视,主要是看体育类的节目。临睡前看看书,如果失眠的话,就再看,一直看到睁不开眼为止。这是毕飞宇和失眠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总结出来的好办法,“你不是不让我睡吗?好,我还不睡了,看看谁厉害。在失眠面前,我是最好的阿Q,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伟大胜利。”
毕飞宇不游泳。“我是在水乡长大的,小时候成天泡在水里,长大后我对许多体育项目感兴趣,就是不喜欢游泳。”的确,毕飞宇是喜欢体育的,当年他第一次在中堡镇听到“体育”这个词的时候,他被这个词汇所迷惑。很长一段时间,他都生活在学校的环境之中。他曾是足球队的左前锋,还喜欢打篮球,除了游泳,他喜欢任何体育项目。“那时,常常是在清晨或者是黄昏,在别人家窗子下面,一个一个地叫出来,脚带着球,就到了操场。”后来离开了校园的环境,找不到人玩这些集体项目了,才选择了健身房。
“写作如居家过日子”,毕飞宇曾经这样说:“其实也是一句空话,事实上做不到,这是很高很高的境界。写作最初的萌芽是从“过日子”中来的,你天马行空,最后,你的文字重新体现出了“过日子”的风貌,对我来说,差不多是我现在的小说美学标准。这里有一个前提,你的文字所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生”的,是“动”的,生动,活生生的动态,这不容易。
毕飞宇常常说的一句话是——人身上最有魅力的东西有三样:性格、智商、理解力,这三样彼此关联,却又不能相互替代。毕飞宇还说,“人生不给别人看不行,但其实别人看到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只有你自己知道,不给别人看的部分,是最基本也最贵重的。他的这个理论
毕飞宇小时侯很喜欢刨树根,他刨过很多。开始他以为那很容易。“其实不是的,那是非常巨大的工程,宏伟深邃广达,它可以让你从操场一直挖到你们家的床下面。文学就是人生的树根。”
毕飞宇用文学、用小说的方式,来寻找人的正确答案,这是个苦差使,我祝他好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