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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每个人都非常关心自己的人格特点,所以人格测试总是很受欢迎。昨天工作室大家一起做人格测试玩儿,我的结果是:保护者,观察者,给予者。这三个“者”每个都有一些特征与我相同,又有一些与我不同。
这本书大概是比较早写的,当然又或者并不早,只不过美国文化比较励志,所以每一章都有一个结果,告诉你怎样做才更完美。简单来说,这些书都倾向于让你发现自己的弱点,然后战胜它。
我从小就很喜欢做人格测试,还特意买过这方面的书。那时候特别在意自己怎么才能做得更好,又总嫌自己还不够好。
不过,后来我渐渐觉得,人格测试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让人认识自己,而不是纠正自己。人生反正是为了每天都更开心点,与其强迫自己改变,不如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所以二十岁时,我经常觉得自己应该在这里那里改善一番,以便早日成为一个完美的人。现在,我再也不会有任何做完人的倾向。
三十岁以后,我是这么看待自己的:我有一些特点,它们既是优点也是缺点。这些特点组成了我这个人。我不认为我需要做什么改变。如果我觉得不舒服,一定是我的生活方式出了问题,我得赶紧找到一种让自己舒服的生活方式才对。
于是我就显得很有把握,很自信心爆棚。看得很多人怪诧异的,就问我说:你怎么显得总这么有把握呢?你就没有做过蠢事吗?
我当然会做蠢事。而且简直堪称无时不刻都在做错事说错话。比方说做晚饭的时候,稍微一走神,居然抓起一把菜扔到油锅里(而不是轻轻放进去),于是,一滴油蹦了出来,把我的嘴唇烫了一个泡。
工作上也多的是蠢事。没画好图。没理解对。想得不够妥帖就做了……等等。
带孩子更是如此。没耐性了。缺乏计划。半天忘了给孩子喝水。每天早上都冥思苦想该穿什么衣服而且总觉得自己给孩子穿得薄厚不合适。
有的事情上我特别笨,特别蠢。我总想尝试用烤箱做烤饼,基本上都失败了。不是太硬,就是糊了。更愚蠢的是有时候我因为盲目自信,没有任何备份的主食,于是全家只好一起吃那些难以下咽的饼。
如有时间,我觉得我可以毫不费力地举出无数这样的例子。我做的蠢事一点不比别人少,而且,我总觉得因为我特别勇于尝试,很少前思后想才开始做,所以其实我做的蠢事格外多。
只不过,即便是我做了蠢事,我也会很大度地原谅自己。这方面我也有很多安慰的好听话:谁不是这样呢?做坏了又怎样。还能杀我头呀。小事一桩啦。吃一堑长一智呀。早发生比晚发生好。因祸得福。攒人品……
不管我做了多么蠢的蠢事,我都会厚颜无耻地安慰自己说:别人做了蠢事就是做蠢事。我做了蠢事就是获得了宝贵的经验教训。在树立自信心这点上我一向能够做到自给自足,所以也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看法。一切都没关系,我还是喜欢自己的。
这是否自恋?不不不,自恋是觉得自己哪儿都好,没有不好的地方。喜欢自己的意思是:虽然我不是哪里都好,可是没关系,我还是很喜欢我自己。两者区别很大,不可混淆。
三十岁以后我渐渐明白,幸福其实跟你这个人到底有多接近完美无关。最重要的是你是否喜欢你自己。接受自己,喜欢自己,做好眼下的事。仅此一条,就不会再为过去的事情过多烦恼。把自己从很多无谓的痛苦中赦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