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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涨40万! 深圳二手卖家以阴阳合同为由拒卖

(2011-01-29 10:42:45)
标签:

深圳房地产律师

深圳二手房律师

刘子孺律师

阴阳合同

房产

分类: 本律师新闻报道

                      月涨40万! 深圳二手卖家以阴阳合同为由拒卖

深圳房价涨势凶猛,二手房小业主也在蠢蠢欲动。南都记者从中介人士和房产律师处获悉,近期因为房价上涨造成的业主悔卖案例增多,有律师表示“2天接了5个业主悔卖的法律咨询电话”。去年底下定买了南山前海一套物业的黎先生就遇到这样的难题。“房价一个月涨了40万元,结果业主以阴阳合同为由悔卖。赔订金是小事,问题是同样的价格已经买不到房了。

 

”黎先生说。

  卖家以阴阳合同为由拒卖

  2010年12月份,黎先生在南山前海看中一套房,当时约定的价格是183万元。谈好价格当天就签了居间合同,交了15万元定金。但由于年底银行放贷紧张,贷款迟迟不能获批,加上房子又需要赎楼,1个月之后才开始办相关手续。但此时小区同户型的房子已经涨到了220多万元,也就是说,在等贷款的1个月时间,房子就涨了40万元。

  黎先生告诉记者,发现房价大涨之后,业主开始表现出悔卖意向。不久前,业主托中介转达,要求黎先生按实际成交价办过户手续,否则他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房子原价才80多万元,如果以实际成交价过户,我要额外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契税等也增加了。中介帮我算了,以实际成交价过户我要多交近30万元税费。这不明摆着是不想卖了吗?虽然买卖房产都签阴阳合同,但业主提的要求又看似冠冕堂皇。”黎先生十分气愤却又无可奈何。

  律师建议合同约定违约责任

  就接受记者采访的中介人士和房产律师表示,近期如黎先生一样遭遇业主悔卖的案例不少见。“元旦之前,很多银行都没有贷款额度,要等到2011年,同时优惠幅度也在做调整。在银行没有给出贷款承诺之前,我们也不敢让客户做赎楼,时间自然拖长了。而最近放假又涨势很猛,业主悔卖比以前更多一些。”一品牌中介宝安中心区 (论坛 新闻)负责人如是说。

  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则告诉记者,前两天他就接到了5个咨询业主因为房价上涨悔卖的电话。“咨询者中有业主也有购房者,以阴阳合同为由悔卖的业主不少见。有的是因为等银行贷款期间房价上涨了,有的是因为办手续期间遇到城市更新房价大涨,有的则是纯粹惜售悔卖。刘子孺说。

  律师刘子孺提醒购房者,近几个月房价上涨势头很猛,购房者需要从合同条款上保护自身权益。“卖房相关税费本应由业主支付,但现在基本实收。为避免业主以阴阳合同为由悔卖,要求买家以实际成交价办理过户,往往会增加买家很多成本,从而迫使买方自动放弃。建议在合同中注明买家支付的税费范围,超出范围外的税费由卖家支付,合同继续履行。另外,在确定购买且房屋产权清晰之后,购房者可以考虑多支付定金或提高违约金,以抬高违约成本。刘子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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