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扣留定金不给卖家 不能协商可起诉拿回
(2010-06-01 21: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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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曾小姐:我在3月份卖了一套关外的房子,签合同时买方给了1万元定金,其中有5000元放在了中介托管,当做交房保证金。不过现在买家不买了,那我想拿回那托管在中介那里的5000元,中介却不愿意给,我该怎么办?
记者帮忙: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刘子孺说,如果买家确认不买了,那么和买方协商解除合同后就可以跟中介拿回托管的5000元。如果是买家不愿意协商,曾小姐可以先发函催告买家履行合同,在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内买家仍然不履行,那么曾小姐就可以再发函要求解除合同。这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然,在发函的时候最好也给中介发一份,以让中介了解业主已经解除合同。在解除了合同情况下,如果可以和中介协商,那么在支付了中介一些必要费用后自然可以拿回托管的定金。如果中介仍不愿意协商,那就可以起诉中介要求拿回。
南方都市报 原文网址 http://www.cnstock.com/index/gdbb/201005/563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