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中介扣留定金不给卖家 不能协商可起诉拿回

(2010-06-01 21:00:52)
标签:

深圳房地产律师

深圳二手房律师

刘子孺律师

中介

定金

杂谈

分类: 本律师新闻报道

                          中介扣留定金不给卖家 不能协商可起诉拿回

  市民曾小姐:我在3月份卖了一套关外的房子,签合同时买方给了1万元定金,其中有5000元放在了中介托管,当做交房保证金。不过现在买家不买了,那我想拿回那托管在中介那里的5000元,中介却不愿意给,我该怎么办?

  记者帮忙: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刘子孺说,如果买家确认不买了,那么和买方协商解除合同后就可以跟中介拿回托管的5000元。如果是买家不愿意协商,曾小姐可以先发函催告买家履行合同,在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内买家仍然不履行,那么曾小姐就可以再发函要求解除合同。这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然,在发函的时候最好也给中介发一份,以让中介了解业主已经解除合同。在解除了合同情况下,如果可以和中介协商,那么在支付了中介一些必要费用后自然可以拿回托管的定金。如果中介仍不愿意协商,那就可以起诉中介要求拿回。

  南方都市报 原文网址 http://www.cnstock.com/index/gdbb/201005/563511.ht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