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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产受什么保护

(2009-12-03 18:05:34)
标签:

刘子孺律师

房地产

《宪法》

《物权法》

开发商

房产

分类: 法律—其他

我们的房产受什么保护??

今天看《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的《唐福珍死于愤怒,愤怒源于无力感》( 2009123A02版),我在想,我们的私有房产受什么保护??

是的,也许有人会说,受《宪法》《物权法》等法律的保护,的确在《宪法》和《物权法》上均有相关的条款进行约束,但这些条款在干什么?如果真的能保护,那唐福珍用得着自己在身上淋上汽油,然后自焚而亡吗?并且在她自杀之后,其行为还被认定为“暴力抗法”?她抗的是什么法?拆迁法?还是你执法队就是法?那保护她房产权利的法,在那一刻干什么去了呢?到底是谁在灵魂附体?这只是拆迁过程中的一笔,而开发商强拆的情况,那更是数不胜数了。保护他们房产的权利的法,又在干什么呢?

而在同一期的南都AII  14版《香港是否修高铁,还有博弈》,让人异常心酸,同样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个人,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呢?我想,法律同样给了香港政府强拆的权利的,那为什么香港政府是如果的不尊纪守法,而没有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而没有让菜园村的村民成为“暴力抗法”的典型呢?这种典型不打,以后还会有无数的村民面对拆迁时“暴力抗法”的。我觉得港府有必要派特首与中国执法队官员就强制执法进行交流,从而打造尊纪守法的港府,行使法律的强制强除权,让不同意拆迁的人都成为“暴力抗法”。

有人说法律保护个人私有房产的权利,但是在面对公共利益时,个人权利应让位于公共利益,也许这并没有错,但是往往政府和开发商代表的就是公共利益,那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护个人权利呢?城中村改造,政府将土地卖给开发商,然后政府收了土地款之后,代表公共利益进行拆迁,等等,怎么分得清什么是公共利益和开发商的利益,这两种利益都混同了,我们又如何保护自己??

有人会说开发商拆了你的房,你可以去告开发商,这是对你财产的保护了,我就想,在我没有同意都能拆我房子,我事后追求对我损失的赔偿这就算保护??那开发商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因为只要把你的房子拆了,事就完成了。必尽开发商拆迁并不是不给钱,只是不愿意多给钱,他的目的就是拆了你的房,他好开工,至于你去告它,开发商是欢迎的。这算什么保护?也许可以学学美国,未经许可,私闯名宅,主人可以用枪进行杀之。这就叫保护,不是说我把你的拆了,事后在给你点钱,你这个地方就归我了,这就叫保护。如果这也叫保护,我们国家完全可以派执法队去巴黎罗浮宫把所有的艺术品抢回来,然后再赔点钱给法国政府,这也叫保护嘛,我可以派点飞机把日本扫平了,房子炸了,然后再赔点钱给日本就行了嘛。真正的保护,是当你侵犯了一个人的权利后,你付出的是远远高于被侵犯人的损失,这才叫保护。就像刑法,你在致人伤害后,你不但要赔被伤害人的医药费,还要去坐牢。这就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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