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英语,尤其是美式英语被视为最强势最通用的国际语言,尽管,10-30年后,美国的第一语言很可能变成西班牙语。在国人(尤其是娱乐圈人士)顶礼膜拜的好莱坞所在的地加利福尼亚,西班牙语的势力其实已经超过英语了……
说回“约翰”这个词,大多用于人名,很多人知道它的拼写是“JOHN”。但是,为什么英语发音与中文翻译后的发音相差那么大呢?一些人把原因其归咎为:“约翰”这个词当初的翻译来自鸦片战争之前与英国人做买卖的广东人,这个说法纯属放屁。英国人和英国算什么东东?约翰这个词源出来的时候,英国人的祖宗还在树上呢!

首先,约翰起源于希伯来语(犹太人的祖宗),意思是“主是仁慈的”。《圣经》里的约翰古希伯来语是“JOHAN”,英语里成了JOHN。西班牙语等保留了JOHAN的拼写,但其发音是“胡安”。大家在很多拉丁系影视作品里经常听到“胡安”这个名字,其实,就是英语里的“约翰”。
如果大家看过原版的《好兵帅克》等影片,能听到里面的公爵夫人叫自己的男仆时,发音就是“约翰”。在斯拉夫民族的众多语言中(包括俄罗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甚至捷克语和中,JOHN的发音就是活脱脱的“约翰”。而在德语等其他众多欧洲语言中,至今还保留了“JOHAN”的单词。
因此,约翰一词的翻译和发音,其实中国的老祖宗把握得很好!很正宗,至少比英美人要“原汁原味”多了。我个人的意见是,正本清源地追求《圣经》里的意境的话,“约翰”是最合理最合适的翻译。在上海,曾有个著名的“圣约翰大学”——就是现在的华东政法学院。这个大学的命名并未受到当时俄国(苏联)的影响,作为当时的教会学校,“主是仁慈”(JOHAN),才是最重要的理念。
其实,欧美体系中,英语是相对最简单最缺乏底蕴、也最好学最没规律的语言。很多美国人为了兴趣学习法语和西班牙,学过之后,才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根。在几乎所有的英语之外的欧洲语言之中,都能找到深远的历史和文化的影子——包括与其渊源颇深的北非、中东……
因此,很多人在与国人和外国人交流时,往往自视甚高地大声嚷嚷自己的英语,就怕对方不知道你的“伦敦腔”或者“美国味”,这样大可不必、有点可笑;因为,其实包括法国人在内,任何欧洲人或拉丁人说的英语几乎都带点口音,这反而说明“有文化”,而且,英语里绝大部分词汇,都来自英语以外的欧美语言,并且,英语的读音其实也绝非“标准读音”!
悠久的历史,不仅仅是中国的专利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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