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遗产税……还有印花税,无休止的争论和专家的论证。
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财富分配均衡的改革,在我们这里,总被冠以各种理由而迟迟不见迅速有效的实施。即便在股市疯涨的时候,急不可耐地提高一下印花税,可一旦当股市大跌、百姓无奈而惶恐的时刻,印花税的调整就显得有气无力、犹豫不决了。这与我们的石化和石油两大主要燃油供应商对待汽油柴油价格调整上的表象如出一辙——涨价的时候表现积极、理由充分;可一旦当国际市场全面下跌的时候,它们的声带都会出现问题了……
近年来,日本的国名收入显露两级分化的趋向,其一直引以为豪的中产阶层面临收入减少的端倪。于是,即将颁布的所得税措施有一条(简单地概括):公司的法人代表(社长),其年度所缴纳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率,按照一年中申报值的月最高收入金额计。也就是说,根据公司业绩以及合理避税的需要,社长可以随意地把自己的工资和奖金设定在每月20万日元或每月100万日元;但税务部门不管这么多,一旦一年中社长出现过最高100万日元的月收入,那么,即便其他十一个月的收入都是鸭蛋,最终也将按照每月100万日元(一年1200日元)收缴所得税……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绝大多数公司,社长的月薪本来就只比普通员工多2-3倍。
日本大都市的郊外,往往能看到很多无人居住的成色挺新的高级别墅。大多属于有钱的父辈亡故后,其子女无力继承而收归国有的房产。日本几乎相当于50%的遗产税,需要实打实的现金支付,子女拿不出那么多现金,或根本不稀罕老爸老妈的房产(这种情况很多——日本年轻人继承父辈家业的不少,但首先是继承“事业”,然后再提财产;更多的对家庭祖传的事业一点兴趣也没有——选择逃避和搬家),于是,再漂亮的别墅,最终也只能自动上交国家。
少说多做,该做的时候马上做,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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