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君杀了B君的弟弟,B君本来就看不惯弟弟;于是A请B喝酒,觥抽筹交错间,B君佩服A君的胆识和财力,A君大赞B君的义气和精明,于是两人攻守同盟把杀人事件给“闷”了下来。数年后,B君借钱不成又看不惯A君了,翻出A君的杀弟老帐举报了。
A君在被送进法庭前大骂B君“真不讲诚信!都这样的话我们的诚信社会如何建立?”。
估计法庭不会因为B“不讲诚信”而对A轻判,较真的检查官,还可能另案起诉B君的包庇罪……
有人因为宋庄农民突然反悔把原来“卖”画家的地收回而感叹诚信问题,本质上,和以上的故事没什么两样。前提是,宪法和法律是否合理不去议论,法律的制定主要是为了约束和执行的。世界上,不存在100%与时俱进的法律(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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