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些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外的交通规则,印象最好的地方之一,就是在街道拐角处,有拐的汽车总是耐心而自觉地让直行的行人先过,不管行人人流再多,走得多慢。 国内就不是这样了,没办法,中国本来就“人让车”,不是“车让人”。右拐的车不仅争先恐后,更是对直行妨碍自己的行人,自行车等等怒目相视,骂骂咧咧,喇叭伺候。我也有这样的表现(所以昨天有人说我自以为是,我就回答:中国现在人人自以为是,因为几乎所有开车都有过野蛮的不谦让直行行人和自行车的光荣经历),同时,我在穿越马路时,也经常被心急的司机“关照”。 于是,在大城市的主要路口,开始大量出现控制机动车何时右拐的红绿灯。 前天,我和父亲以及一帮行人在正常的绿灯下穿越马路,身后是负责的交通协管员。在我们刚迈出几步的时候,一辆出租车飞驰到眼前,我们一行人几乎都下意识地收住了脚步,只听到身后交管员斩钉截铁且是恨铁不成钢地说:“大家别管它,走啊!交通法不是规定了吗?拐弯的绝对要让直行的先行,车要让人!” 结果,是出租车看到人流自觉减速并停下了,我们一边走,不认识的几个一边笑着:“别管它行吗?真撞上了算谁的?” 这个意思,撞上了,责任肯定是司机的,但是作为严格执行并按照国际甚至目前中国新交法走路的你,可能造成的麻烦和痛苦,是任何方法都没办法完全承担乃至弥补的,俗话:理有了,可人吃大亏了。谁去当这个英雄和被宣传的材料让电视台的专栏为这个法律的执行进行大讨论呢?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撞司一个,关掉一个,再下岗一个(那个劝说你别管它的交管),三个倒霉蛋,后面跟着三个倒霉的家庭,什么事? 所以,尽管我们中间的很多人从小看好莱乌片长大,有的还在欧美拿了不只一个文凭,平常洋文说得比国语还牛,但只要你在中国,就别三句话不离“人权”呀,“纳税人”呀, “法制”之类的概念……不是在否认它们,而是,要实际些!如果你没当烈士和先驱的勇气(包括前一阵FQ得叫嚣抵制日车,可在家还用着日电/在街上也不敢拿砖头的那几个)的前提下,先把自己的生命和生活照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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