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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
媒体有关北京康有为故居面临拆迁风险的报道发表后引起高度关注,3月7日,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参加政协文艺组联组讨论时明确表态:康有为故居,我们会尽全力把它盯住!(3月8日《羊城晚报》)
因为梁林旧居被“维修性拆除”,现在名人故居保护成为公众敏感话题,人们担心说不定哪天又有名人故居莫名其妙地消失。此前媒体已经报道康有为故居“垃圾遍布杂草丛生”,一片残破景象,存在被拆风险并非空穴来风,现在励小捷局长的一句承诺,能保证康有为故居不被拆吗?
按道理讲,对于文物建筑拆除也好、维修也好,都应遵从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动一点土都要按照程序上报、批复,唯有法律得到贯彻落实,文物建筑才能安然无恙。但梁林旧居在被国家文物局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情况下还是被拆除了,这让人怀疑《文物保护法》是否还有效,如果有效的话,励小捷局长为何会说“尽全力把它盯住”而非“利用法律武器全力保护”?
“盯住”是一种表态,这种表态无疑是鲜明而且强有力的,但它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个人色彩浓厚的观点,有效应也有局限。而且,“盯住”的说法也带有无奈的性质,励小捷局长的话完全可以这样理解:国家文物局会在保护康有为故居方面尽职尽责,但如果受外力影响最终还是被拆,文物局也无能为力。因此,“盯住”只能当做一种承诺来看。
“守住”文物建筑,还需要反思城市规划,别以拆除文物建筑为代价来换取道路通畅和高楼大厦;要真正知道文物建筑之于城市文化的重要性,别用霓虹灯来填补城市的文化缺口;要尊重舆论监督,听听公众对于文物建筑保护的意见,别掩耳盗铃、以为偷偷拆了就没人追究责任。我们的文物保护官员,腰杆也要挺得更直一些,别屈服于那些靠拆迁挣大钱的利益团体,把文物保护这项本职工作做好,理直气壮地站到拆迁机器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