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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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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陈晓明先生

(2006-08-09 11:23:21)
分类: 文化


在博客里看到署名“老陈”的留言,因是匿名方式,所以一时不敢确认留言者的真实身份。但从最后的落款以及秉承的《一定要“咬”才叫新闻吗?》的文风看,还是大胆地全作是你。对于你留言的内容,有的认同,有的不敢苟同。

对于你看得出我很尖刻这点,我是认同的。我承认在撰写《是谁贩卖了北大?》时是以尖刻的态度完成的,在博客逐渐成为功利工具的今天,不尖刻何以吸引读者?不尖刻何以能被推荐上首页?最重要的一点是:不尖刻怎能刺痛某些人肿胀麻木的神经?坦白说,正是你的尖刻在先,才有了后来者的尖刻。

对于你不要再用联手的建议,我是认同的。也许像招生广告上说的那样,用“携手”比较合适。但同时我也觉得,“携手”比“联手”更具暧昧色彩,尤其是被用于“xxx等文学大家携手未名湖畔倾情创建”的时候,反倒不如“联手”来得干净利落。退一步讲,就像你说的那样,是被人请去讲课,“配合”的事实总是不能涂抹的吧?如果你认同“配合”的事实,那么你认为我“混淆黑白”的说法就不成立了。“混淆黑白”的真实语意,你作为北大教授应该理解得比我深。

对于你说的“咬”只是一种修辞,我是不认同的。这个我不想赘语。作家可以很聪明,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修辞技巧来维护自己的观点,但如果自认为智商很高,高到可以对自己的言论不负责、可以无视读者基本的辨别能力的地步,是相当可笑的。如果“咬”只是你的修辞,何不早在你的文章之后进行注释,以便读者了解你对当下新闻形态的高瞻远瞩。

对于你为引用古清生的话未注明原作者姓名的解释,我是不认同的。你引用古清生的话并非一词一句,而是大段的摘录,且在摘录过程中进行了删减,据我了解,古清生的这篇文字只在他个人博客和极少数的论坛发表,复制过程中你不可能不知道古清生的名字。对摘录文字进行删减已经是不老实的行为了,故意忽略原作者更是上不了台面的行为。

对于你说的第四点,你可以对“混淆视听”的媒体解释,而没必要留言给我。因为非但没有说过办班的人是北大的博导,反而在另外一篇文字中帮博导进行了澄清。这段文字摘录如下:《新晚报》署名毛建国的文章就对这些质疑进行了剖析,但这篇文章的标题和主旨“北大博导为啥要办天价写作班?”还是有些偏离事情的本质——天价写作班压根就不是北大博导办的,举办方只是把这几位博导推到了前台而已。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北大博导为什么要参与天价写作班”。

对于你说的很多人不是本着善意在批评的说法,我个人是不认同的,因为我无法了解别的批评者的出发点是什么,也无法对批评者的心态进行事前的推测、事后的评估。不过我倒觉得我的批评是非善意的,因为用词比较尖刻,但非善意不等于恶意,我只不过想在极狭窄的范围内传达这样一个观点:作家是不能速成的,北大的名声不是能这样随意贩卖的。如果有人坚持认为家长不是冲着北大的名声去的,那没办法了。

对于你希望我不要加入行列的建议,我表示感谢,并会认真的考虑,但得是我“完全明白”之后,现在纳闷的是,一件简单的商业行为,为什么非得有那么多冠冕堂皇的说法让它显得如此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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