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中国档案职业状况分析》录音笔记之二

(2014-01-14 09:40:03)
标签:

中国

职业高中

职业培训

程度

素质教育

分类: 学术

    今天大家先讨论我们上节课留的思考题:职业与行业、专业、工作、事业有什么不同,区别或联系? 【同学发言略】

    我觉得,大家通过讨论,更多是获取一种思路。关于职业的理解,可更多参考《劳动经济学》《劳动社会学》等相关书目。职业化意味着一个拥有和运用独特的知识、技能、方法、思维模式和语言文字等等的群体,专门以从事某类工作为业,通过向社会提供特定产品来参与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前面是条件,中间是过程,后面是结果。

  职业的深入了解,要分析这个职业的形态,即主体、客体、技能和环境等因素, 考察一种职业要从这种职业的“形态”入手来推演其功能(而设计一种职业要从功能到结构;分析职业则从结构到功能)。

 

  二、档案职业的基本状况

(一)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2年底,全国列入统计范围的档案部门共有专职档案人员91207人。其中,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19893人;各级各类档案馆36497人;省直以上机关、大型企业、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档案室(处、科)34817人。

 根据职业要求,第一类的人员属于“管理人员”,第三类人员属于相应的职业(如高校档案人员属于教育职业),按照职业大典的解释,只有上述第二类人员(即各级各类档案馆人员),即面向社会收集档案、保管档案、提供档案为使命的人员,才是档案职业人员。注意,我从来不使用“公共档案馆”这个概念,我认为这个概念“不准确”。但是,为了叙述方便,我们课题中还是使用列入全国档案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本数据(91207人)。

  在这些档案人员中,女性为59693人,占总人数的65.5%50岁以上的有10392人,占11.4%35-50岁的有52358人,占57.4%35岁以下的有28457人,占31.2%。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档案专业程度的有16763人,占18.4%(原来学档案专业现在从是档案职业的大专以上占18.4,相对的是是大专以上其他专业人员),具有中专及职业高中档案专业程度的有3311人,占3.6%(学档案专业从事档案职业的人员加起来占22%)。根据有关数据,同期图书馆业,这一比例为31.1%

 

(二)档案管理人员的状况分析

1.数量不多:无论是绝对数还是百分比档案专业人员都比较少。截至2003年底,我国从业人口74432万人,档案从业人员仅占0.012253%

2.年龄适中:年轻,可塑性强;

3.性别比例明显:近66%为女性,适合女性(以后专门论述);

4.专业化程度较低:

(1)有相当多的人员的职业确定性是在进入这个职业后形成的;

(2)档案职业领域对其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并没有严格的要求。

   在教育学中有这样的命题,即 通过专业对相应职业的垄断力来判断学校专业是否办得成功,如医生、律师。比如,如果没有获得正规医学专业的学历,基本上无法进入医生这个职业;据说目前我国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有近20万半年进入律师等相关职业(但“法律”专业是否可以作为“素质教育”?)与这些职业相比,现在档案职业人员的“职业认知”和技能则通常依靠职业培训来完成,而不是通过档案专业教育完成。因此,可以说档案专业教育对职业的张力不够。

在“档案知网”上有一个“档案专业前途甚忧!”的帖子(http://www.daxtx.cn/bbs/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www.daxtx.cn/bbs/viewthread.php?tid=3398&page=1&authorid=1571)大家抽空可以看一看。其中,一些带有哲学命题的语句,比如“档案重要也许并不意味着档案工作者重要”等等(不能认为“档案是否重要不知道,档案工作者却是不重要”)。前国际档案理事会秘书长凯斯凯姆帝曾经说过,什么时候一个国家的档案馆很热闹,说明这个国家处于非常时期。

为了方便大家认识档案职业,我推荐一篇《历史学家,档案馆,尘埃——解构之后的历史研究与写作历史家园》http://blog.163.com/dayuanzizhao@126/blog/static/142694458201081545021307/的文章。我们下堂课可以讨论一下。(未完待续)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