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的官员有点郁闷,据说是一位新当选的中常委在一次重要的会议上叫停了“套话”,并且要求“少用讲话稿”。这难免让一些久经沙场的“老运动员”不太习惯,多少年来大家的会议难道不都是这样开的吗?怎么2012年就真的如玛雅传说的那样不同吗?不过,不习惯归不习惯,既然上面这样要求了,估计过不了多久官员们就都会习以为常了。
会议作为官场上的一道景观,一直为人们所诟病,甚至有人把“文山会海”当成一种恶俗加以谴责。其实,“文山”也罢“会海”也好,都不过是一种管理方式,它们同管理内容和管理资源一起构成管理的三维空间。说的更加直白一些,只要管理(内容)存在,管理的方式和资源就一定会随之消耗;如果不改变管理的内容,再在管理的方式上放多少“狠话”都可能无济于事。
会议作为一种聚众议事的方式,不仅是官场所特有。这不,一不留神我们这期刊物上也出现了《第17届国际档案大会评析》和《2012年全国档案工作者年会学术述评》两篇文章。无论是“作者通过参会经历,感受到大会活动丰富,具有特色”,还是“在理论探讨和经验总结方面都有很多学术元素值得关注”,都可以从中感觉到,会议不但是学术界的常态,而且已经落入了学者的研究视野。估计在不远的某个时候,没准会出现专门研究学术会议的学术成果。因此,在这里为学者们将来的研究起个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凡是那种有共同的议题,有公认的组织者的三人以上的正式聚合便可以被称为会议。凡是让其他人参与解决问题或制定决策、调查不明情况或有问题需要向其他人澄清、有重要事情需要把大家集中到一起传达、有问题涉及和协调多个部门的时候就需要开会。从一般意义上说,会议具有决策、分权、交流、协调、显示和晓喻功能。由于会议几乎是人类这个古老物种基本需求,所以一部人类的历史也可以被看做是一部会议的历史。
早在1876年,美国人马丁·罗伯特就撰写了《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容非常详细,包罗万象,有专门讲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有针对会议秘书的规则,当然大量是有关普通与会者的规则,有针对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的规则,有关辩论的规则,还有非常重要的、不同情况下的表决规则。在这些“规则”中,最为著名的是包括平衡、对领袖权力的制约、集体的意志自由以及多数原则和辩论原则。此外,会议规则中还包括了“同时只能有一个议题”、“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和“反对人身攻击”等具体的规则。
在我国,有研究者出版了《可操作的民主——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寇延丁、袁天鹏著
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和《2011中国城市人群罗伯特议事规则意识调查报告》(http://wenku.baidu.com/view/ac0acbd85022aaea998f0fbb.html)等论著。在遵守会议的原则、与会人员的选择、会议角色的要求、会议的准备工作和控制会议的时间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积极的实践。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当再有新的领导要求与会人员做出一些变化的时候,明白了会议规则的大家不会再表情郁闷,而是神采飞扬地与新领导一起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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