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历史文化 |
最近感觉很无聊,只好在电视机前面消磨时光。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有的电视节目中的广告时间甚至比节目还长,每10分钟就要插播一段广告;二、所有的综艺、体育节目都可以发短信,美其名曰”互动”。这两个问题真是让人不堪忍受,广告多并不怕,大不了换频道不看就是了。最可恨的是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短信提示,你不得不看,不得不听。
想想这个问题以前也存在,那时不过是诸如168声讯电话之类,也没有现在的短信这样泛滥成灾。
手机短信,这种高科技手段已经广泛用于广播、电视等传媒,在不少栏目中,常可以听到主持人用近乎绕口令的速度喋喋不休地说“赶快发短信投票支持你喜欢的选手,她的去留就掌握在你的手中”或者“短信互动,就可赢取价值5000元的奖品(奖金),紧接着就是“移动用户可发送短信到××××××××、联通用户可发送短信到××××××××、小灵通用户可发送短信到××××××××”。收费一般有包月15元/月、5元/月、1元/条、0.5元/条等。而且,在有限的栏目时间内不知要重复多少遍,不仅冲淡了该栏目的主要内容、浪费了大家的宝贵时间,而且还扫了大家的兴。最可恶的是有的不说明,只要你发一条就是包月了,还要按月收费,甚至莫名其妙给你提供一些服务,也要收费,你想取消却不知道该怎样办。至于那些奖品、奖金是否是真的送出去了,只有他们知道!
所以,最主要的还是金钱利益的驱动,电视台、通讯和网络公司狼狈为奸,挖空心思从观众腰包里掏钱。你可知道:今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为大熊猫征名获得了1亿元的短信收入,去年湖南卫视“超级女生”的短信收入超过3000万元。
手机用户参与互动短信而支付的信息费用主要是被三家分成,一家是通讯运营商;一家是具有技术平台、被运营商许可的短信服务商;还有一家就是电视台这样的节目制作方。
三家中最大的赢家当数节目制作方。运营商的分成是固定的:约为12%至15%,而服务商和节目制作方的分成一般对外宣称是除去运营商的收入后三七开,即服务商拿七,节目制作方拿三;而在实际中,往往是对开,甚至是反过来的四六开、三七开,即节目制作方拿“大头”,“当然,这部分中是包括奖品等必要支出的,而且节目组或节目公司还要给台里上交利润”。
据业内人士分析,省级电视台每个月的短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地方级电视台每个月的短信收入在30万元以上。
因此,“短信在成为网站赢利的主动力之后,又成为电视节目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一位从事互动短信推广的业内人士透露说,“节目制作一方最高可分享到七成的短信收入。”
手机用户参与互动短信而支付的信息费用主要是被三家分成,一家是通讯运营商;一家是具有技术平台、被运营商许可的短信服务商;还有一家就是电视台这样的节目制作方。
三家中最大的赢家当数节目制作方。运营商的分成是固定的:约为12%至15%,而服务商和节目制作方的分成一般对外宣称是除去运营商的收入后三七开,即服务商拿七,节目制作方拿三;而在实际中,往往是对开,甚至是反过来的四六开、三七开,即节目制作方拿“大头”,“当然,这部分中是包括奖品等必要支出的,而且节目组或节目公司还要给台里上交利润”。
据业内人士分析,省级电视台每个月的短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地方级电视台每个月的短信收入在30万元以上。
因此,“短信在成为网站赢利的主动力之后,又成为电视节目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一位从事互动短信推广的业内人士透露说,“节目制作一方最高可分享到七成的短信收入。”
虽然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新闻和新闻类节目中,一律不得开设手机短信参与的竞猜环节,互动类短信今后将受到严格的控制。但是目前,意不在“猜题”而在于“竞奖”的互动短信已成了很多电视节目争相推广的项目。而且这种竞争日益白热化,许多节目的主持人就是“赤裸裸”地煽动观众参与这些短信互动,而且出现频率之高让人不胜其烦。这样下去,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恐怕也要开通短信平台了。
我的最新社会新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