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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格里沙漠污染案”是公益诉讼的胜利
乔志峰
腾格里沙漠污染一审结案:8家企业担5.69亿修复费。8月28日,备受关注的宁夏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调解结案,8家被诉企业承担569,169,634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并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8月28日《法制日报》)
此案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属于公益诉讼系列案件。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十面霾伏、自然环境遭破坏,让越来越多的人有了切肤之痛,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理念都有了较大提高。以前,由于诉讼主体等方面的原因,公益诉讼举步维艰,客观上纵容了某些不良现象。现在,随着公益诉讼的相关法规进一步得到明确,就扫清了障碍,相信今后类似的为公共利益鼓与呼的公益诉讼会越来越多。
八家企业,承担5.69亿元修复污染的费用,这不是个小数字,对他们来说也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必须承担的责任。可我们都知道,有些环境问题是不可逆的,一旦污染了就很难完全恢复原貌。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绝不能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
另外,当地的环保部门或许更应该为此有所反思。涉事企业的那些不正常现象,存在肯定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检查过没有?发现过没有?如果没有检查或检查了没有发现,是工作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抑或是地方保护的问题?当地还有没有其他一些企业存在类似情况?应该举一反三、来个全面而深入的大普查、大整治。问题不能只靠相关组织的公益诉讼来发现,更不能靠企业做出违法违规的过激行为之后暴露。做好日常的监管和督促、将问题扼杀在萌芽中,才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系。
“腾格里沙漠污染案”是公益诉讼的胜利,在一定程度上却是环境监管部门和监管体系的失败。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必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当发展和环境保护出现矛盾的时候,到底该如何抉择?勿庸讳言,现在某些地方依然在以牺牲环境的方式来换取所谓的“经济繁荣”。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复杂,有些还是万不得已。但无论如何,环境遭到了破坏,这样的后果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向污染宣战、治理环境已经从民生问题上升到执政能力问题,这才是最大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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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7/0828/15/CSUHVGP2000187V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