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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前供暖应让“温度”说了算
乔志峰
北京:本周再次气象会商,视天气决定是否提前供热。10月31日,北京寒气逼人,最低气温已至零下。面对低温天气,是否需要提前供热?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办表示,本周将进行第二次气象会商,对11月7日前后出现的冷空气进行研判,如果达到法定供暖条件,将申请提前供热。
气温破零、寒气袭人,提前供暖不让老百姓挨冻,无疑是人性化的体现,同时,也折射出政府部门和供暖单位的责任心。北京相关部门表示要进行再次会商,态度值得肯定,但效率是否还有待提高?有时候,“研究研究”在客观上却是拖延的代名词,多拖一天,市民可能就要多在寒潮中苦熬一天。更何况,既然是会商,结果就有两种可能,一是立即供暖,二是再等一等。千万不要让市民等来等去没等来提前供暖,由满怀希望最终变成失望。
当然,提前供暖一方面会提高供暖单位的运营成本,同时对其前期的准备工作也是一种考验。如果实现已经做好储煤、设备维修和资金准备,那么就能随时待命,对天气变化和群众需求实现无缝对接、第一时间响应。如果供暖的准备工作滞后,至今尚未完全做到位,那么仓促之间肯定无法实现提前供暖。从一定程度上而言,是否提前供暖、能否提前供暖,其实对相关单位是一次从态度到能力的全方位综合检验。
现行的供暖标准形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其主要特点之一便是供暖时间固定、整齐划一。这样做当然有其优势,可以确保供暖工作顺畅、有序。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供暖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有必要做出相应的调整。特别是在与天气状况的响应和互动方面,应当更灵活、更主动。
该不该提前供暖,应该让“温度”说了算,而不是一成不变、N年如一日“按套路出牌”。实际上,现如今科技等领域的进步以及经济的发展,提前供暖在技术上的难度不大。比如气象预报,北京市气象部门预计,从10月31日到11月15日之间,北京平原地区将有3次冷空气活动,分别出现在10月31日和11月1日两天、11月7日、11月13日前后,届时会出现阶段性降温。那么,供热单位就应当主动对此进行评估,在冷空气到来的时候即时响应。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区)开栓供暖,其中青海西宁、新疆乌鲁木齐等地供暖运行已有两周以上。甘肃兰州、山东济南等地根据天气变冷实际,提前供暖或预供暖。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桂良说:“不让百姓挨冻、提高供暖质量,成为集中供暖地区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有了这样的认识和态度,才能将供暖工作做得更符合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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