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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3岁童练酒量,家长应严惩!
乔志峰
10岁男孩一口气干掉一瓶二锅头险丧命,3岁开始练酒量。小新(化名)的爸爸有个愿望,把儿子培养成“千杯不醉”。从小新3岁开始,爸爸每天都会喂他喝一点酒。渐渐的,连小新也觉得自己练成了“千杯不醉”,最近一次,他甚至一口气干掉了一瓶二锅头,结果被送到了医院抢救。(8月4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未成年人(甚至是幼儿)抽烟、喝酒的新闻频频见诸报道。过量饮酒有害健康,抽烟更是百害而无一利,未成年人身体正在发育,理应远离烟酒。他们之所以小小年纪便染上烟瘾、酒瘾,都是大人不负责任惹的祸——有的家长是出于好玩,有的则跟上边提到的家长一样,把酒量跟能耐、豪爽划了等号,认为男子汉要从娃娃抓起、从喝酒培养。家长的无知无畏,让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伤害。
在国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非常之大。据英国《星期日邮报》报道,英国邓迪市儿童保护官员曾向一对父母下达最后通牒:在规定期限内,如果他们的3个超重孩子没有减肥,儿童保护部门将“实施干预”,把他们的全部6个孩子都送到其他家庭寄养。仅仅因为孩子超重、父母未能积极帮助孩子减肥,便要剥夺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否恰当值得商榷;但无论如何,人家政府部门对孩子无比关切和重视的态度,还是非常值得我们钦佩和学习的。
在我国,其实早在2006年,商务部就颁布了《酒类流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2012年商务部公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向未成年人售酒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规定违反上述情形者,“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政府部门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针对烟酒售卖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还制订了处罚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规定却并未完全落实到位,据悉,小新就是在小超市中买的二锅头,超市老板称以为他是替大人买的酒,也就不以为意。很显然,超市老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过错,而类似情况并不罕见。另外,对于大人特别是家长私下向未成年人提供烟酒,现行法规并无明确规定。管理盲区的存在,给部分无知者留下了损害孩子权益的漏洞。
杜绝类似伤害孩子的现象、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需要自律和他律共同发力。一是普及健康知识和育儿常识,让成年人充分认识到烟酒对孩子的危害,不去做糊涂事;二是对已经给孩子造成较大伤害的恶劣事件,妇联等相关部门应立即介入,对责任人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视其态度和实际行动再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三是完善相关法规,不允许任何人(包括监护人)故意向未成年人提供烟酒。(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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