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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说官员跟不同女子开房“应该是假的”?
乔志峰
湖南高院领导被曝上班时间与不同女子开房。6月18日,网友“老天有眼001”在天涯论坛上爆料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明多次在上班时间,与不同女子开房发生性关系,还试图破坏他人家庭,怂恿与他存在性关系的女性与自己的丈夫离婚。湖南省高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副局长确实叫肖明,一直在正常上班。他们没有听说过类似的举报。“网友举报的内容应该是假的。”(6月20日京华时报)
如果网贴反映问题属实,那么涉事官员委实是太“性福”了。而就目前看到的信息来判断,问题属实的可能性不小。举报者并非“空口说白话”,其不仅提供了详细开房记录、涉事男女的微信聊天记录,还公开了酒店监控录像截图,可以说各项证据相互印证,基本形成了一条有一定可信度的证据链。如果说这些证据都是伪造的,举报人造假的技术水平岂非太“高级”了?
涉事单位工作人员声称领导开房“应该是假的”,未免过于草率。网络上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当事官员都快成为“一线网红”了,竟然还没听说过?是他们从来不上网,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闭耳塞听假装看不见?且不说网络群众路线走得怎么样,最起码应对网络舆情的敏感度和效率低到令人诧异。并且,相关表述很不严谨,什么叫“应该是假的”?假的就是假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类似的模糊语言不应该出自执法局工作人员之口。特别是在回应非常严肃的网络举报的时候,更应慎之又慎,不能在未经调查之前就信口开河。否则,必将影响执法部门的权威形象和公信力。
如果是普通人,开房偷情乃是私生活不严谨,属于道德范畴。但假如主角儿是公务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则涉嫌违反相关纪律。开房记录显示,从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29日,该官员在同一家酒店17次开设钟点房,其中仅4月份就有4次记录。17次开房时间中,有15次在下午5点之前。上班时间不在岗位上工作却跑去开房,无疑已经违反了劳动纪律。
另外,据举报人提供的明细,官员每次开房结款金额均高于房价。那是因为有时候官员和他的“情妇”会在酒店购买避孕套等物品,或者洗浴等服务项目。在署名“法律遇到爱”的微信聊天记录照片里,有“老公记得买套套”等露骨话语。这些钱是当事人自掏腰包,还是公款报销?需要相关部门及时介入、严查深究。同时,更要追查一下,官员和那么多女人搞在一起,到底是“感情需要”,还是另有所图?换言之,这当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可能?
现如今,公民的监督意识越来越强了,网络监督的此伏彼起就是最好的证明。涉及到官员的各种“门”能够迅速在网上星火燎原、如火如荼,也再次提醒我们,当前某些官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并不那么令人满意。跟网上风起云涌的监督比起来,现实当中某些名正言顺的监督部门就显得有些“低调”。很多问题都是通过网民监督形成了“门”之后才得以暴露和解决的,是不是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前对官员的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勿轻言官员开房“应该是假的”,请依法彻查之后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