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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替考”何时无须“记者卧底”

(2016-03-28 14:02:12)
标签:

杂谈

“揭替考”何时无须“记者卧底”

乔志峰

记者卧底替考团伙:被监考人员查到仍放行。326日是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日子,位于咸阳的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考点设立131个考场,共安排3653名考生。有知情人士向华商报爆料,此次考试会有多名“枪手”在此替考。华商报调查报道组深入替考组织和考试现场进行调查,发现替考果真存在。记者进入考场过程中,监考人员看到暗访记者与准考证信息不符,不过仍然放行;手持金属探测仪的监考人员,听到报警后没有任何动作。西安警方查处时发现,涉事的“图嘉教育”有详细的替考操作流程,电脑文档显示去年前年可能也组织过替考。(327日《华商报》)

相信不少人都还对去年曝出的“替考组织在南昌参加高考”事件记忆犹新。两起替考丑闻除了情节都非常恶劣,替考已经规模化、产业化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媒体记者卧底打入替考组织的内部,并化身“枪手”进入考场,进而揭出一条令人触目惊心的灰色替考利益链。我们在为媒体和记者的胆识和社会责任感点赞的同时,却也忍不住产生疑问:如果不是记者不顾安危“深入虎穴”,替考问题还将继续潜伏?现如今,媒体和记者似乎比“超人”还无所不能,包括问题食品、造假内幕等震惊世人的“猛料”,都是由记者发现并曝光的。记者爆出的猛料越多,恐怕越是折射出某些领域问题之严重、之普遍。

替考的危害性自不必多言,不仅践踏了社会的公平竞争、侵害了其他考试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乃至相关方面的公信力。同时,替考还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有关替考犯罪的条文,其中明确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为什么即使是替考入刑,依然挡不住那些替考组织为非作歹?首先,当然是替考有一定的现实需求,有人为了通过考试不惜代价,某些人经不住利益诱惑难免就无视法律法规、铤而走险。另外,是否也暴露了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

“揭替考”何时无须“记者卧底”?媒体和记者并非真正的“超人”,他们能够发现的问题,专业部门如果用心一点,不可能发现不了。而几乎所有的有组织替考案中,都有着监考人员甚至某些官员的参与。记者只能卧底少数替考组织,还有多少类似的组织也在从事着龌龊的勾当?面对媒体的曝光,相关部门绝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举一反三、广泛征集线索,通过媒体撕开的口子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相关部门尽到责任了、法律法规落实了、那些“内鬼”和“保护伞”被及时清除了,替考的丑陋现象才能得到根本的遏制。

新闻链接

http://news.youth.cn/gn/201603/t20160327_77831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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