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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撒泼卖花女无须“怜香惜玉”

(2016-03-28 0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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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对撒泼卖花女无须“怜香惜玉”

乔志峰

近日有网友爆料,路上看到一个卖花女一直缠着一对情侣不放。看得出男子并不想买花,但是卖花女分别使出“勾,拉,缠,绊”等绝招,硬是不让男子走。

从网曝的照片来看,卖花的是一位小姑娘,貌似十六七岁的样子,很孱弱、很稚嫩。实在想不到,她小小的身躯内竟能爆发出无比强悍的“力量”,将一位身强体壮的青年男子缠得手忙脚乱、狼狈不堪。本该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却撒泼打滚、做出如此不堪的行为,还哪有一点点少女的矜持和美丽?

类似的场景,或许很多人都看到过,有不少人还曾亲身体验过一把这样的尴尬。在有些地方,卖花女甚至成了死缠烂打的代名词,令人谈之色变、避之犹恐不及。她们选择目标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基本上都是情侣中的男方。她们号准了恋爱中男性的心理——他们往往好面子、好虚荣,为了在恋人面前表现自己的大方豁达,很舍得花钱,即使被宰了也梗着脖子硬挺。即使不愿当冤大头挨宰,最起码也要保持绅士风度,深受其扰也不好意思翻脸,更何况面对的是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呢。

实际上,卖花女死缠烂打、“不买花别想走”的做法并非简单的胡闹,而是违背道德甚至涉嫌违法。比如,拉拉扯扯、“勾拉缠绊”,是否涉嫌强买强卖,甚至涉嫌骚扰他人?此类行为发生在大街之上,是否扰乱了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类似的丑陋和无赖行为,似乎只应存在于某些阴暗角落里的肮脏小店门前,而不该光天化日下在街头上演。

“不买花别想走”的小姑娘,跟那些那些抱腿强乞的肮脏职业乞丐,看似不可同日而语,实则如出一辙,并无太大本质区别。甚至,卖花女的背后可能也有类似于“丐帮”的存在,有各自划分的地盘、有“大哥”在为其撑腰。这些人不仅丢了自己的丑,更是“煞了风景”给城市或景区抹了黑。受到骚扰者切莫因为对方是小姑娘便“怜香惜玉”、容忍退让,更不要为了及早摆脱纠缠掏钱了事,否则便是对此的变相纵容。而那些类似问题比较猖獗的地方(特别是景区),是否也该对此进行有效的整治呢?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6/0326/09/BJ2T2DTN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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