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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骗捐事件反思媒体人职业操守

(2015-11-05 07:49:50)
标签:

杂谈

从骗捐事件反思媒体人职业操守

 

乔志峰

 

“救女童被狗咬”骗捐涉案媒体人被抓隶属当地电视台安徽省利辛县“女子被狗咬”募捐造假事件又有了新进展。113日下午,媒体从利辛县公安局获悉,该县电视台的一位工作人员和涉事“证人”闫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据央视报道,县电视台这位工作人员曾“给张宏宇帮忙联系”,而闫某则“帮忙证明李娟确实是为了救人才被狗咬伤”。利辛县公安局副局长郭全德在接受采访时解释,对这两个人采取强制措施理由是“他们是实施诈骗的共同犯罪嫌疑人”。114日《北京青年报》)

 

骗捐事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真相大白后,不仅让当初满怀感动捐款的网友很受伤,也再次伤害了社会诚信。只有对涉案的一干人等依法进行追究,方能惩前毖后并修复由此带来的社会道德罅隙。继一手炮制“救女童被狗咬”谎言的受伤女子男友张宏宇因涉嫌诈骗被刑拘之后现在又有人因此而被采取强制措施令人惋惜的是,有媒体人也陷身其中,成为“实施诈骗的共同犯罪嫌疑人”。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或许正是淡化了责任意识、忘记了职业道德,个别媒体人才以身试法、害人害己。

 

回顾“救人被恶犬咬伤”假新闻的出炉过程,有些细节值得深思。涉事的这家人曾经向安徽媒体人“@记者柯南”求助,希望能“策划策划”,并表示在得到捐款后,会“好好感谢”他。而“@记者柯南”了解后发现,相关信息里没有被帮助的小女孩、没有狗主人、也没有目击者,只是男方的单方面叙述,第一反应就是假新闻,因此没有报道。很显然,如果所有的媒体人都能像“@记者柯南”一样坚守职业操守、经受住“好好感谢”之类的诱惑,假新闻不就不会那么轻易出台了吗?

 

什么样的记者才是合格的记者?什么样的新闻工作者才是有尊严的?黄远生说,要有“四能”——能想、能走、能听、能写;邵飘萍说:品性、知识与经验、身体健康;邹韬奋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无疑,成为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既需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同时更需要有足够的法治观念和职业道德。

 

同时,作为公共媒体,在刊发新闻的时候更应该严把关、多核实,不要“听风就是雨”,更不要为了招徕眼球而刻意突出某些可信度不高的噱头。毕竟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线,切莫拿自己的公信力开玩笑。在传播手段日趋多样化、传播效率不断提高的今天,媒体和媒体人更需要守住最基本的职业底线。

 

新闻链接

http://news.ynet.com/3.1/1511/04/1050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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