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涉狗冲突应依法办事
(2014-12-24 08: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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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解决涉狗冲突应依法办事
乔志峰
郑州爱狗人士对峙畜牧局,保护360只无证待宰狗。经过近3天“鏖战”,来自郑州及外地的数名爱狗人士,依然坚守在荥阳市豫龙镇一厂房外,努力解救360只无证转运待宰的狗。这些狗从开封地区收购,原准备在此重新装笼后运往深圳,以每斤12元的价格推向餐桌。荥阳畜牧、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派员到现场查看并依法查封了厂房,将狗原地封存,准备进一步做检疫检验。而此举让爱狗人士难以接受,他们认为,这样最终还是会导致狗狗们走向餐桌,应该将这些狗狗异地封存,这样可防止监管部门“放水”。(12月23日《大河报》)
因为狗引起的冲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的还引发了较大的关注和争议。我觉得,面对这方面的问题,最关键的还是要依法办事,在法制的框架内予以解决。
事情涉及到三方,一是贩狗者,二是救狗者,三是政府的监管部门,三方都应该把法律法规作为规范自身行为的根本依据。贩狗者必须有相关的合法手续,狗的来源和用途也必须合法;而救狗者的心情可以理解,是为了挽救生命,但在救狗的过程中,也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谁都不能出现过激行为。另外,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动物福利保护方面的法规,对猫狗这类伴侣动物,也没有跟其他食用类动物、观赏类动物等等进行明确的划分。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方面亟需完善。
需要特别提出来的,是监管部门的责任。据媒体报道,贩狗者的执照是最近才办下来的,此前曾经无照经营,而此次运送的狗也没有经过检疫。那么,之前为什么没人管,直到现在事情闹大了,一大堆问题才得以暴露?如果监管部门尽到了职责,说不定就不会出现今天这种混乱的局面。想想真叫人担心,谁知道以前他们贩卖过多少车狗,有多少没有经过检疫的狗流入市场、走上餐桌?涉狗事件需要依法妥善处置,对那些没有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有一个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新闻链接
http://news.youth.cn/jsxw/201412/t20141223_63145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