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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一天可以播“几集”?

(2009-07-30 15:42:44)
标签:

广电总局

集数

电视剧

禁令

乔志峰

杂谈

分类: 娱评

广告一天可以播“几集”?

 

乔志峰

 

广电总局拟限制每天电视剧播出集数,晚间时段(18点到凌晨1点)同一部电视剧播出不得超过3集,白天时段同一部电视剧播出不得超过6集,每天电视剧播出量不得超过卫视总节目量的45%等。另外,还规定了每集电视剧的长度不得超过46分钟。(7月29日《京华时报》)

 

左一个禁令、右一个禁令,这几年来广电总局忙得很。整容变性节目遭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被叫停,“三破一苦”(三破:破碎家庭、破碎情感和破碎婚姻。一苦:家庭苦难题材)受到“严重警告”……现在,电视剧每天播几集甚至每个时段播几集,广电总局也要插手“规范”了——他们真是太“辛苦”了!

 

限制每天电视剧播出集数,当然有其正面的作用:其一,可以规范各电视台之间的行为,打击无序竞争;其二,防止部分观众过度沉迷于电视剧之中难以自拔。然而,这些都不足以成为限播电视剧的理由,反倒再次暴露了相关部门“什么都想管”的“婆婆心态”:不仅对市场行为要进行行政干预,甚至对观众的收看喜好也想横加干涉——前者是无视市场的自我修正能力,后者无疑是低估了观众的智商。“什么都想管”的结果很可能是“什么也管不好”。

 

电视剧每天该播多少集,归根结底应该是由观众来决定的事情。“晚间时段不得超过3集”、“白天时段不得超过6集”之类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经过调研了吗?某些部门在做出决定之前,为何就没有想到要征求一下广大观众的意见呢?

 

电视剧限制播出了,省下来的时间做什么?总不能加播广告吧?突然想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广电总局能够想到限制电视剧的播出集数,为啥没想到限制一下广告的播出“集数”呢?要知道,现在的广告过多过滥,早就让观众不厌其烦了。如果广电总局能够对曾经密集播出的“今年过节不收礼”之类的庸俗广告进行限制,估计会大快人心的。可这怎么可能呢,广告可是电视台的“命根子”啊。

 

法密则扰,政严则苦。太多的禁令和限制,不仅有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之嫌,还可能会损害到观众的利益。相关部门与其一而再、再而三地出台那些出力不讨好的所谓禁令和规定,还不如多在服务和引导上多下些功夫呢。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09/0729/04/5FC6LBNS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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