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过家家”,群众受折腾
(2009-04-25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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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县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房产商乔志峰杂谈 |
分类: 时评 |
领导“过家家”,群众受折腾
乔志峰
重庆区县城市规划似小孩过家家,领导一换就调整。“去年市政府才批准的一区县城市总体规划,才过几个月今年就提出要修改。”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对一些区县随意修改调整规划提出批评,“不能换一届领导就换一次规划,主要领导更要自觉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城市规划是很严肃的事情,怎么能像小孩过家家说改就改了呢”。(4月22日《重庆晚报》)
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总体规划具有很强的法定性,不能随便修改。然而,“换一届领导就换一次规划”的反常现象,在不少地方都有发生。凌副市长的比喻很生动,这种行为确实像极了“小孩过家家”,严重损害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些领导热衷于“过家家”,并非图个好玩,他们心里往往还有很多“小九九”。有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有投资的老板来了之后,说要哪块地就是哪块地,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领导赶紧照办不误、不惜为此修改规划。有的是为了政绩:新官上任三把火,啥事都按前任的“既定方针”办,咋能显出我的能耐来?改,不改个面目全非不足以体现新领导的“英明”嘛。同时,不排除个别领导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拿规划开刀。例如,路本来是直着修的,现在让它拐个弯,说不定就能为房产商创造极大便利,房产商当然会投桃报李、有所表示了。
领导“过家家”,群众受折腾。政令朝三暮四从来就是大忌,何况还是城市规划这样全局性的大事!《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了“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等五条城乡规划可以修改的情形,并制订了严格的权限界定和审批程序。只有将上述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管重罚,方能刹住城市规划“过家家”的歪风,方能保护群众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受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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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0424/03/57KRBH7F00011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