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跳楼,撞墙行不?
(2009-04-25 15: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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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个别现象吉林省委新文化报政法委书记乔志峰杂谈 |
分类: 时评 |
不让跳楼,撞墙行不?
乔志峰
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申学指出,近几年来,因为犯罪嫌疑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或者轻生,从询问室跳楼的事件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全省有条件的基层所队,询问室最好设在一楼。(4月24日《新文化报》)
既然是“偶有发生”,说明疑犯跳楼只是极个别现象。可是,为了这极个别现象,领导竟然正式提出了“全省有条件的基层所队询问室最好设在一楼”的建议。这充分说明,现在的领导是越来越人性化了,现在的有关部门把疑犯的生命安全放在了第一位,越来越有责任感了。
询问室设在一楼,当然可以避免疑犯跳楼的危险;但此举一定就能避免疑犯“逃避打击或者轻生”吗?恐怕未必。只要疑犯铁了心“自绝于人民”,可以选择的方式多了。不让跳楼,拿头撞墙行不?或者干脆“以头抢地”行不?
面对疑犯跳楼的事情,我一直很困惑。在公安机关里、在人民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疑犯怎么就能轻而易举跳楼呢?这起码说明,在对疑犯的监管和安全防护方面是存在漏洞的。如果这些根本的问题不解决,疑犯能轻易跳楼,当然就能轻易做出拿头撞墙、以头抢地之类的危险举动。难道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下一步就必须把询问室的墙全部包上棉被、把地板砖全部拆除?
“偶有”疑犯跳楼不可怕,关键是必须找到问题的根源。仅仅把询问室设在一楼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一是要从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入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是加强干警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只要相关部门不轻视疑犯的生命,疑犯轻易也不会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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