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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有偿续期”值得期待

(2009-03-25 19:26:13)
标签:

房产

住宅

土地管理法

房子

操作空间

乔志峰

杂谈

分类: 歪评

“住宅70年有偿续期”值得期待

 

乔志峰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49条新规当中,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其预留操作空间的用意明显。而在北京,已经有按1300元/平方米价格续期的说法流传,但仅限于房地产业内,官方始终未予证实。(中国网3月22日)

 

土地管理法将审议修订,住宅70年可能有偿续期。喜讯传来,红旗招展、锣鼓喧天,人山人海、一片欢腾。

首先,租房户们发来了贺电。他们欢欣鼓舞地表示,以前,因为穷买不起房子,一直都有低人一等的感觉。现在好了,心里平衡多啦。还是租房子划算哪,誓将租房进行到底!

 

紧跟着,有房子的公民也表达了对有偿续期的强烈期待。以前,他们响应“买房爱国”的号召买了房子,现在,他们又可以通过续期为国家多作贡献了。等到70年以后,房贷已经还完了,正好可以交续期费了。光荣啊,新时代的房奴!

 

然后,在城市买房的外地人也表达了喜悦之情。以前,他们都是“暂住”在自己买的房子里,在本地邻居面前总觉着抬不起头。现在好啦,大家都一样,到期了都要续费,谁也不能搞特殊化。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做人了,乌拉!

 

另有聪明人在对有偿续费表示坚决拥护的同时,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几点建议:其一,70年续费一次,间隔太长,不利于培养广大公民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容易滋生他们的懒惰心理,因此应该缩短续费期,可以7年续一次甚至一年续七次;其二,为了保证续期费的及时足额征收,可以在卖房子的时候进行预征,以免70年后房主耍赖皮。

 

你问我对此什么看法啊?我没有看法,我只知道,我们家的房产证目前情绪很稳定。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09/0322/14/5512M5PI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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