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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博客

(2009-02-28 19:25:25)
标签:

博主

文友

情人节

意见领袖

钱烈宪

江南

乔志峰

杂谈

分类: 私事(原创 转载 视频 图片)

“要命”的博客

 

2月15日下午,在网上某文友聚散地看到如下帖子:
  
2009-02-15 13:17 | 只看楼主 树型| 收藏| 小 中 大 1#
  
乔志峰进来看下:《新京报》文娱评论员徐来遇刺

 

2月14日情人节,我的朋友徐来在(北京建国门外)单向街书店万达广场店做活动时,趁活动休息时上厕所,被不明身份的两人拦住用刀捅倒在地。

 

徐来的博客(钱烈宪要发言)上,最新博文为转载的乔志峰文章《关于“情人节”期间加强文明自律工作的通知》。

 

最让人感慨的是,乔志峰前几天刚贴了个恶搞自己的《看看吧,不过是写个小评论,就被打成这样》图片贴子:http://bbs.taihainet.com/showtopic-122516.html

震惊,晕……

 

徐来遇刺详情见重庆晚报报道:http://news.sohu.com/20090215/n262247722.shtml

 

徐来的博客:http://blog.ifeng.com/1738385.html

 

强烈谴责行凶者!

 

江南少年 最后编辑于 2009-02-15 13:35:01


我也很震惊。

帖子的作者是“江南少年”(搜狐网评论编辑李清),比较熟悉,有过交往;遇刺的钱烈宪(徐来)没有见过人,但久闻其名,是有相当影响力的名博之一。当时心里就想:他莫非是写博得罪人了?据15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遇刺现场有人听到凶手说:“这下知道得罪人了吧?” 也许他真的是“因博获罪”了吧。

近来,文化圈暴戾之气日盛,不仅口头官司甚多,还出现多起实实在在的暴力事件。最有名者,是阎崇年遭掌掴事件。可还是没有料到,竟有人因写博而招来血光之灾。

 

博客,原本跟日记差不多,属于私人领地。但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些博客包括博主逐渐走入了公众的视野,有的博主还通过博客成了名人甚至社会上的意见领袖。钱烈宪(徐来)应属其中之一。说老实话,钱烈宪(徐来)的博文确实不太讨人喜欢,多为黑色幽默,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这一点倒是跟我的博客风格比较相似——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要在情人节转载我的那篇《关于“情人节”期间加强文明自律工作的通知》的原因吧。

 

有文友开玩笑,说钱烈宪(徐来)也许正是转载了我的那个小文才招来“晦气”的。理由是我也刚刚因博获“罪”——因为一篇《上海人有文化吗?》,我刚刚受到强烈的声讨,被人以最恶毒的语言谩骂,个人资料被“人肉”,照片被恶搞得鲜血淋漓,种种惨状不一而足。莫非,写博客也成了个危险的活儿,搞不好就可能“引火烧身”不成?人家写作要钱,我们写博“要命”?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对写博的心情;相反,这恰恰反映了博客影响日益扩大的趋势,反倒增加了我写博的信心和热情——写博,不就是观点表达和情绪宣泄的渠道之一吗?既然是观点表达,让更多的人来阅读、来思考、来争议,不正是梦寐以求的吗!

 

在一个思想日益开放的时代,有争议、有碰撞很正常;何况,像我们这种写评论针砭时弊者,得罪人在所难免,一不小心就会踩了某些人的尾巴,让他们感到恼羞成怒。不过,即便是遭人谩骂乃至遭遇现实的伤害,只要我们的博文能为推动社会进步起到哪怕一丁点的作用,也就值得了。

 

这“要命”的博客,看来我是永难离开了。生命不息、写博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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