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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小姐”不如洁身自好

(2008-05-08 19:55:45)
标签:

足浴

南京沐浴协会

小姐

杆子

好人

杂谈

分类: 时评

拒绝“小姐”不如洁身自好

 

“我们自愿做出承诺,对于此前曾经有过盗窃、卖淫等违法行为的服务人员,一律不予招收;已经招收的,核实后全部清退!”在南京沐浴协会的发起下,南京30多家大型沐浴、足浴企业负责人作出承诺,对卖淫女实施“一刀切”的拒收和清退政策。“做出这样的决定,可能会有不公平的地方,但是我们还是要这么做。”南京沐浴协会秘书长张锦忠表示,南京的沐浴足浴业要想健康发展,必须这样做。(《现代快报 》)

 

一些沐浴、足浴场所藏污纳垢,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个沐浴行业的声誉。不管是否公平、都要向“小姐”说不——南京沐浴协会领导的表态,斩钉截铁中透露着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可是,不管沐浴协会的初衷有多好,类似的做法都是不妥的。如此决绝,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不给别人悔改机会,其实对实现他们“力图百分之百地净化这个行业”的目标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以前做过小姐,现在不一定还干“这一行”;以前没做过小姐,不见得以后不会堕落。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环境。“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道理,无须多讲。在一个干净的环境里,别说好人不愿意肮脏,即使想肮脏都没有机会;在一个暧昧的环境里,别说心存不轨者“如鱼得水”,连好人都有可能被污染。

 

归根结底,沐浴行业能否“百分之百地净化”,不能靠别人来实现,更不能靠拒绝“小姐”来“一步到位”,关键还得靠自己,得看自己是否真的想干净、是否真的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苦练内功,反倒拿曾经的“小姐”撒气,岂非舍本逐末?拒绝“小姐”不如洁身自好。由商务部发布的沐浴业、足浴业标准5月1日将在南京试点实施,恐怕沐浴协会更应该考虑的,不是玩拒绝“小姐”的花活儿,而是怎样把这个标准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乔志峰的BLOG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08-04-22/0307154016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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