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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好事要办实
财政部与商务部22日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三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等三类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试点时间将暂定持续到明年5月底前。今后将逐步把农民消费意愿较强的空调、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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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是个好事。既可以让农民以更低的价格买到向往已久的家电,同时也是家电企业的福音,是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动家电商品走进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统计显示,农村每种家电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就会增加250多万台(件)需求。
但对这样的好事,在落实的时候也要注重一些细节。特别是手续可否再简便一些?农民须携带证件到定点销售网点购买;然后备齐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也就是说,为了买到限价家电、节省区区百元或几十元,农民需要拿着一大堆材料到销售点买、到财政所申领补贴,而补贴的钱最后还要到储蓄所去取。
其实,手续完全可以不这么繁杂,也完全不必把农民支得团团转。比如,财政部门为何不能到销售点去现场办公,在农民购买的同时完成申请和审批的手续?甚至可以在现场进行现金补贴——当然,这要在符合相关程序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还有其他一些配套的措施需要关注。比如说当前某些地方农村的电价较高,高到一些农民家庭连电灯都不敢开。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会不会出现“买得起马备不起鞍”的尴尬局面,那些所谓的限价家电买回去后却沦为“摆设”?另外,限价家电的数量是否充足、质量是否过硬、实际操作人员是否搭车收费、售后服务能否跟得上等等,也是这项惠民政策能不能收到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乔志峰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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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07-12-23/020513126885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