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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诚可笑,“放火”更不该

(2007-10-29 2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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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分类: 时评
 

“上帝”诚可笑,“放火”更不该

 

一位北京市民意外发现,在中关村丹棱街路口做消防宣传的广告语中,“防火”二字竟变成了“放火”:人人讲放火,家家保平安。广告牌高约20米,立在广场中非常明显,并缓慢地转动使四面八方的人都能看到。大大的液晶显示屏幕中时而闪出各类广告,广告间隙则全部是关于消防宣传的标语,硕大的“放火”二字在黑夜中显得格外显眼。(《北京晚报 》)

 

人人讲“放火”,还有何平安可讲?这样的标语闪耀在首都的街头,怎不令人目瞪口呆!

 

关于错别字闹的笑话,以前见过不少,有网友还将错得离奇的字拍成照片立此存照,让大家奇文共欣赏。北京海淀区曾出现过一个指路牌,曾将“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中的“上地”写成了“上帝”。路牌指引大家去见“上帝”,所幸现在大多数人都是无神论者,对这样的错字不过一笑了之罢了。可这个人人讲“放火”的标语,却不单单是可笑了,还有点吓人。

 

一个错别字没什么大不了,但要是错在关键的位置,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难免会让人感到啼笑皆非。北京的这个“人人讲放火,家家保平安”可以说是两条占全了!

 

有些字是错不得的,否则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甚至含义完全变成反面。以“防”、“放”而言,就是错不得的。如果把“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写成“珍爱森林,放火于未‘燃’”,岂不可怕?如果把“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写成“冬春草木干,放火要当先”,岂不可恨?!

 

关于错别字的话题,人们都已经讨论烦了。可还是经常有那么一些错别字,大大咧咧出现在公众场合,刺激着人们的眼睛,污染着公共环境。于是,有人在失望之余,只好无奈地说:看来,要想消灭错字,恐怕得请孔乙己老先生出山了!孔乙己尽管迂腐,可他对汉字的认真态度还真值得现在的人们学习的。

 

请孔乙己老先生出山当然是气话,可错别字的问题的确忽视不得。政府有关部门能不能出台一个规定:凡是公共场合出现错字,都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例如那个“放火”广告牌,就要对广告牌的所有者以及制造广告的单位予以处罚。也许,只有严管重罚,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在使用文字的时候再慎重一点、多校对几遍。乔志峰的BLOG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07-10-14/165414083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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