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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严禁招嫖”?笑话!
近日,北京四惠地铁站出口处出现高碑店派出所立的一块提示牌,提示内容中有一条“此地区严禁招嫖”。有市民觉得这句话欠斟酌,“难道其他地方就可以招嫖了吗?”警方则表示:竖立提示牌是想提醒路人,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可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把目光盯在“此处”二字上,关键要重视它的警示作用。(《
京华时报》)
招嫖本就是违法事件,无此地彼地之分,“此地严禁招嫖”的指示牌如果望文生义,难免让人产生歧义。当然,警方的本意,绝对不会是“其他地方就可以招嫖”,警方不可能连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
那么,到底为什么会出现“此地严禁招嫖”这样被市民诟病的笑话呢?其一,可能是笔误或者是做指示牌的时候校对不认真,让这么明显的文字错误蒙混过关;其二,不排除设计牌子的人“水平”有限的原因。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说明警方的工作还有不细心、不到位的地方;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说明有些警察还真要加强学习,不能做“白字先生”。
涉及警方的用语,必须非常准确,决不能有歧义。特别是还要立在公共场所警示公众,更是要慎重再慎重,任何细微的错误都可能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就别让这个搞笑的指示牌继续在地铁站出口丢丑了,希望警方立即将其收回修正内容后再拿出来。同时,也希望警方能从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中吸取一点教训。不是市民太喜欢抠字眼,实在是你错得太稀奇了!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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