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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用轻蔑的眼光看着我!

(2006-12-04 13:11:05)
分类: 时评
请别用轻蔑的眼光看着我!
 
中新社电 :北京市商务局近日公布了《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试行)》,禁止商业零售业服务人员乱发“爷”脾气,如不得有不耐烦情绪,严禁用轻蔑或审视的眼光扫视顾客等。
 
对北京市商务局“严禁用轻蔑或审视的眼光扫视顾客”的规定,肯定有人会感到不好操作和监督:啥叫轻蔑的眼光?如何认定是轻蔑的?甚至有人可能会“调侃”一番:这年头厉害,连目光都能监控!天生斜视怎么办,还不被罚死呀?
 
其实,所谓“规范”者,是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用轻蔑或审视的眼光扫视顾客”显然不对,就应该严禁。不能因为不好认定和监督,就不予规定。
 
另外,这个规定是非常切合实际、也特别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的。北京的商业服务业受当地传统“爷”文化因袭,致使抱怨北京服务态度差的文章大量充斥互联网。有媒体形容:其他地方售货员至多自顾自聊天不理你,北京售货员却还要训你:“别嚷嚷!嚷什么!”奥运会马上就要到了,继续这样下去肯定影响北京乃至中国的形象。即使撇开奥运,我们自己谁也不乐意整日生活在“轻蔑的眼光”下呀!
 
因此,对北京市商务局的这条规定,笔者举双手赞成!同时,笔者联想到了某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态度问题。毋庸置疑,现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一些部门依然存在。售货员态度好不好,群众还有选择的权力,这家不好我可以去别家。而政府部门的态度不好,群众别无选择。真盼望各级政府部门也能把各种服务规范落到实处,在我们老百姓前去办事的时候热情一些,请别用轻蔑的眼光看着我——毕竟,你们花的是纳 税人的钱,老百姓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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