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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公开”的恰是群众最想知道的
广州规定领导成员廉洁信息不需公开。近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新的《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除了国家秘密、领导成员廉洁信息等八项外,其他信息都可依法公开,否则市民不但可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可以打官司。(《信息时报》)
广州的这个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将领导成员廉洁信息同国家秘密相并列,都归入“不需公开”的范围,却值得商榷。
除了别有用心的人,大多数老百姓对国家秘密一类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好奇心,因为毕竟离我们很远。群众往往关心的是跟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而领导的廉洁情况恰恰是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之一!
领导成员廉洁信息为什么“不需公开”?是不能公开,还是不愿公开,抑或是政府认为没必要公开?很多事情,本来没有什么,可如果非要遮遮掩掩,反倒容易引起人们的猜测和误解。不公开,就没了群众监督;不公开,就没了舆论监督。难免会有人犯嘀咕:有什么不能拿到桌面上来说呢?是不是有什么不想让群众知道的呢?既然这样,干嘛不干脆公开出来,给群众一个明白,同时也给领导干部一个清白?!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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