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是依法查处的依据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解读4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规范进行,不仅查处的程序需要严格依法,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违法行为定性、法律适用和具体处罚、制裁等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因此,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必须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涉及大量行政执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标准等的综合运用,相关规定虽多却比较分散,部分规定之间不够衔接甚至相互矛盾。为了便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和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并集成应用查处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程》2中列举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中涉及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等12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程》3列举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中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13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14个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9个国发、国办发和中办发文,《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15个国土资源部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等24个国土资源部发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等12个其他部门文件或联合发文。
《规程》的内容是对上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综合和集成,尽可能解决相关规定的交叉和矛盾,形成统一规定,便于具体查处工作的遵循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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