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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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

前 言
2014年9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以下简称《规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程》明确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旨在规范执法查处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规程》以程序为主线,兼顾实体,在明确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的同时,对查处工作实践中涉及较多且引起争议的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行标准等实体内容进行了规范。此外,为提高实用性、操作性,《规程》附录A、B、C分别明确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和常用法律文书参考格式。
为了帮助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法监察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规程》,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将《规程》全文及解读汇编成书,供大家学习使用。
《规程》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建勤、岳晓武、王宗亚、王晓慧、尚晓萍、胡梦龄、胡颖哲、魏建东、杜英华、王业书、沈天翔、陈文强、葛素琴、王超锋、李永德、徐林、王兰芝、张建阳、纪任明、黄海俊、周光荣、魏铁夫、张姸红、王法清、文向前、丁前、王高强、吴长顺、邵志伟、卢志强、姚远松。
《规程》参加起草人员:郭宝平、王玲、张海萍、叶明权、魏铁军、张福柱、李龙浩、李江涛、潘辉、陈真、王少瑾、屈波。
《规程》解读起草人员:岳晓武、王晓慧、尚晓萍、胡梦龄。
书中疏漏和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
目 录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明确程序标准 规范执法行为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解读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