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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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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减分”让交通普法教育走向深处

(2021-03-12 09: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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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杂谈

    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入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措,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月内分两个阶段推广应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线上学习措施:35日起,深圳、惠州、清远市作为试点城市首先推广应用;325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信息时报》311日)

    如今,已有河南、四川、湖南、广东等多个省份开始推广学法减分措施,这既是对群众呼声的有益回应,也可以更好地对广大驾驶人进行普法教育,将事故隐患扼杀于萌芽之中。

    所谓学法减分,即驾驶人通过交管APP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可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事实上,分不够用是很多驾驶人的呼声,一年12分,两次不慎闯红灯就会扣完,不得不回炉再造。这当然也有好处,即倒逼驾驶人更加遵守交通规则,但客观上也催生了很多乱象,如买分卖分、冒名顶替等。

    学法是减分的前提,减分并不会造成驾驶人有恃无恐,增加交通违法现象。首先,只有参加足够的学时并考核通过后,才能够申请减分。即使没有学法减分,驾驶人12分被扣光后也要参加集中学习,所以两者本质上并无不同。学法减分最大的好处就在于驾驶人可以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更多人可以在分数尚未被扣完时,就积极参与学习——与过去相比,总学习人数、次数一定是增加的,效果也会好很多。其次,申请通过后,也只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最高减免6分,但不得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这意味着,今后违法一样要扣分,且超出6分后同样要参加集中学习。最后,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这项活动,过去交通违法次数较多和性质严重的被排除在外。譬如,在本记分周期和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过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最近三个记分周期,有过交通肇事逃逸、酒驾和伪造号牌等情形的,都不能参与。

 

    可见,学法减分只是对过去执法方式的一种便民化改良,无论在对象选择还是尺度上,都体现了科学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的理念。进一步说,在拿到驾照之后,多数驾驶人也没有机会和动力再认真地参与交通知识的学习,学法减分这一举措的推行,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也符合“处罚不是目的”的理念。在交通法规学习、驾驶习惯培养和重大事故教训等方面,都会让广大驾驶人受益良多,进而更好地治未病,避免交通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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