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设立《独生子女军人家庭风险特殊补贴》及实行相关优惠政策的提案
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是我们特殊历史时期不得已而为之的超常措施。这超常的措施确实带来了超常的效率,但也带来了一些副作用。特别是,随着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成为军人,他们一旦发生死亡或伤残,会影响到整个军人家庭甚至家族的繁衍后续。而且独生子女长期服役、择偶成家后,在赡养老人方面也面临很多现实困难。
现阶段,我们还不可能放开独生子女政策,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考虑到国防人口的安全,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应该对政策进行一些适当的微调。为此,建议:
可考虑设立国家级独生子女军人家庭风险特殊补贴并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从权责统一的立法精神看,广大独生子女家庭与非独生子女家庭相比,其家庭风险要大得多,他们是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的,政府理应体现对其给予更多的奖励和补偿。
凡独生子女参军的,国家应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对其家庭给予适当补贴,以与非独生子女家庭优抚有所区别;国家在保障现行军人伤亡抚恤制度的基础上,对因公牺牲、致病(残)的独生子女军人给予特殊补贴,并在再生育及抚养子女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这既是新形势下适度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维护国防人口安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建立公平、正义、诚信政府,密切党群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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