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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想加入丐帮

(2013-01-11 15: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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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是最神圣的职业

神一样的丐帮

我要去要饭

杂谈

分类: 闲言碎语有话说

小时候,家里的老人常这么吓唬小孩子:“再不好好学习,长大只能去要饭。”久而久之,要饭的人成了很多小孩子的梦魇,它代表了一种极致,代表了一种底线,你再差都不可能比他们更差了。

 

渐渐长大了,也在北京待久了,这个三百六十六行,行行出状元的城市里,似乎什么职业都能取得成就。不意外的,要饭的,也成了其中一员。

 

 

1:

 

在四中上学时,记得是夏天,午睡起来后和同学一起,迷迷糊糊的往学校走。

 

那时候的老桥还在,就在刚上桥的一侧,有个比我们年龄稍大的姑娘跪在地上,面前摊着一张白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仔细一瞧,原来是要钱的,大概意思是说,一个人出门在外,钱包身份证什么的都丢了,希望能得到好心人的帮助,而她是个很好很好的各种三好学生。

 

再一瞧,嗬,遥远的贵州凯里。

 

很巧的是,也就是在不久之前,刚看过一篇文章说到了这些沿路要钱的,大多是骗子。更关键的是,文中曾经提到了一个例子,那个负面典型就是来自贵州凯里。

 

更何况,贵州和河南离多远?大老远的跑到豫东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来干嘛?旅游?有毛的游可旅的啊,吃驴肉倒是差不多。

 

虽然这姑娘长的还不算不错,还不自觉的多瞅了两眼,但是,我还是毅然决然地在桥边的一个公用电话,花了两毛钱拨通了110。

 

快来快来,这儿有个骗子,报纸上都说了,贵州凯里来的骗子,正骗钱呢,好多人都给钱了,你们快来啊,真的,一点儿不骗你啊。

 

在时间定格在59秒钟,果断挂下电话。丝毫不理会收摊老大爷失望的眼神,径直走人,坐等警察蜀黍前来抓人。

 

事实上,那天,直到我上学迟到被罚站不小心还发现隔壁班一男的上课摸隔壁桌女生的大腿,还是没有看到警察的身影。

 

 

2:

 

后来,要饭的被渐渐称之为乞丐。

 

对于乞丐,最深刻印象还是来自于天龙八部。无论是丐帮还好,洪七公也罢,哪怕周伯通也都不是我最感兴趣的,我一直比较好奇的是:叫花鸡真的就那么好吃吗?

 

很不好意思的是,我曾经在图书馆专门借来了天龙八部,按照里面的教程,实实在在地跑到河堤上,自己捣鼓了一次叫花鸡。

 

也忘记了是邻居家的谁了,把他爸刚买来的一只鸡给宰了,没错,活鸡。一菜刀下去后,就那么一路淌着血直奔河堤上,兴奋地甩着垂死挣扎的鸡兄弟,炫耀的同时,鸡血差点儿甩了大家一脸。

 

这没法儿吃啊,吃鸡毛啊?有人此时出了主意:没看人家都要先褪毛吗,要用开水烫。

 

好吧,飞奔回家,烧开一锅开水后,几个人围着又开始犯愁了:怎么烫?是拎着用水壶浇,还是水倒盆里,再把鸡扔里面?

 

结果,大家商议后决定。两个人一人拽一条鸡腿,呈大字状,我拎起水壶,瞄准鸡菊花,直接浇丫之。很不幸的是,由于太过于激动,倒得也稍微有些猛,两条鸡腿是都浇到了,连着两支拽着鸡腿的猪蹄,也差一点儿给烫掉了毛。

 

被折磨了好半天的鸡同志,终于在水盆里寿终正寝了。

 

终于把毛褪干净了,一群小伙伴再度杀上河堤。书上说了,用叶子把鸡包起来,再拿泥巴糊住。埋到地下,在上面升起一把火。

 

一切工序就绪,几个人围着一团火,开始留着口水。更有迫不及待者,回家干脆拿来了筷子和碗,醋、辣椒、蒜什么的,一应俱全。只剩开锅了。

 

很不幸的是,我们的第一次叫花鸡制作,终以失败告终。当每个人都捏着鼻子瞧着散发着恶臭的一堆烂泥巴时,挑开了之后就更没食欲了。

 

自从那次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杀鸡取卵这句成语是有深刻的生活寓意的,杀了鸡、褪了毛,如果你没有取出内脏,再好的叫花鸡,也是臭的。

 

 

3:

 

真正见识到乞丐的力量,其实还是在北京。

 

好多年前,在五道口。大约是下午的时候,从五道口城铁往西走,至今我还记得,就在路南的人行道上,离华润超市不远的一个地方,有个乞丐迎面而过。

 

他,稍有些驼背,年龄大约四十左右。并不年老,很精瘦的样子。最关键的是,他并不如那些老乞丐那般颓废,而是有一点点憨厚的样子。

 

事实上,就在五道口这个地方,这个人我至少见过三次以上。他和另外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乞丐,似乎是在这附近出现频率最高的。

 

秉承习惯,一毛钱没给,侧身就闪了过去。在路边等公交车的功夫,又回头打望了他一下,好像生意也不是特别好,一路上的沿街伸手,并未有太多人掏出钱包。

 

大约等了二十分钟左右的公交车,倒了一趟车后,最终到了北三环的双榆树。就在麦当劳门口,正思量着是不是花钱打打牙祭,吃个汉堡包之时,突然发现迎面走来了一个人。

 

我愣住了,他也愣住了。因为就在几十分钟之前,我和他刚刚擦肩而过。从他端着的碗来看,双安这边的生意显然比五道口要好很多。

 

这一次,是他给我让了路,侧身走人。我仍旧有些糊涂。

 

尼玛也太快了吧,我这才刚刚下公交车啊,你特么都已经要上钱了,大哥我在公交车上也没见着你啊。你丫打车来的吗?也太尼玛奢侈了啊。你特么是乞丐吗?你特么是要饭的么?你们丫这行业这么有钱啊!

 

一路的不解和不愤,最终也没了吃汉堡包的心,跑到后面的一家成都小吃,一碗担担面解决战斗。

 

想了好几天,还是觉得想不明白。

 

我决定,跟踪丫的。

 

 

4:

 

经过连续几天的守候,我终于摸清楚了这位乞丐大哥的行进路线。也不知道在丐帮里,这样的人物算是几袋长老,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实实在在地有了想去加入贵帮的感觉。

 

这种感觉,极其强烈,并且印象深刻。因为,丫太有钱了!

 

一般在下午的时候,他会来到双榆树附近,从双安到当代,从电影院到达美乐,这哥们儿基本上围着两个天桥来回转悠。

 

大约有四个固定地点,是他比较常驻守的。

 

双榆树旁边的物美超市和麦当劳中间,这里人流密集,客源充足,再加上旁边就是公交车站,生意相当不错。

 

马路对面的肯德基门口,因为有不少在双安买东西的人,加上旁边的写字楼,还有楼下的那家肯德基,这里的客源也相当不错。

 

双榆树的天桥,除了桥下的两个固定点,天桥上是他待的最久的地方,尤其是这个天桥。

 

红民村达美乐披萨店的天桥上,这里的客流并不算多,但因为桥下也有两个公交车站,算上短暂休息、整理钱物的时间,这里倒也不错。

 

晚上十点钟左右,乞丐大哥准备下班了,先是脱掉最外面的那层破衣服,从包里掏出一件半旧不新的外套,直奔肯德基而去。

 

在连续数天的蹲守中,这大哥的口味非常统一,始终保持着对于肯德基的爱,从没去过对面的麦当劳。一个套餐吃完后,通常会再带着一个汉堡出门,有时候还会再要一杯可乐。

 

吃饱喝足,过天桥去路对面,从那家已经倒闭的自助火锅店旁走过,穿过小路,钻进双榆树小区的深处。先是路过双榆树中心小学,又走过一片小馆子,在离双榆树公园不远的一个居民楼旁,大约是燕山饭店的后面不远处,这大哥亮绝招了。

 

走到一辆白色的捷达车旁,掏出钥匙,一扭,操,车门开车。

 

丫上车,剔牙,伸个懒腰,稍作休息了,一脚油门,走了。

 

留下了不远处,目瞪口呆的我。

 

 

5:

 

说下现在吧,我留下了两个不太好的毛病。

 

首先,特别讨厌捷达车,捎带着大众。

 

其次,特别讨厌吃汉堡,尤其是肯德基的。

 

最后,我认为,全世界最牛逼的职业,就是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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