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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典型案例之三――――-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回迁不能案看拆迁中回迁安置

(2006-04-29 21:34:38)
分类: 拆迁之痛

一座楼前,成百人各显本领,有人竖起了梯子,有人动用了吊车,千方百计想从窗子里爬进屋内,宣布“这个房子已经是我的”。这是2001年发生在葫芦岛市兴盛小区的一幕“抢楼”事件。这些不顾危险向楼里爬的人都是已经8年还没有回迁的动迁居民。
1月2日,国家建设部通报了6起房屋拆迁违法典型案例,导致葫芦岛市众多居民“抢楼”的葫芦岛市连山区兴盛小区630户居民不能按时回迁问题被列为第一个。从1995年起,兴盛小区一带的居民开始陆续动迁,辽宁省建设集团第一公司下属的企业,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在这里建楼,这里的居民陆续与开发公司签订回迁合同后搬走。1998年,这里的居民已经分几期迁走,一共是630户。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写着的回迁日期是两年。这些居民有的投亲靠友,有的到别处租房居住,然而,这一走,就是七八年。有的青年人等着房子结婚,有的老年人死在了外面,临合眼时也没见到房子。
2001年,兴盛小区陆续盖起了几栋楼房,其中就包括回迁楼。回迁楼盖好了,但是开发商一直不给他们分楼。突然有一天,他们发现给他们建的回迁楼里有人在装修,对方说:“我们是从开发公司购买的商品楼。”原来回迁楼让开发商卖钱花了,动迁户急了,各自想办法从回迁楼的窗户里进到屋子里,于是就出现了开头所写的抢楼一幕。但是,由于动迁户远远多于回迁楼的户数,大多数人还是没有抢到,仍有众多居民没有回迁。
到了2003年,已经8年过去了,这些回迁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在辽宁省政府、建设厅以及葫芦岛市政府的多方努力下,2003年下半年开始为回迁户修建回迁楼。开发公司以前修建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的楼房经过继续修建后,安排了部分回迁户。几名回迁的居民告诉记者,附近还有几座楼在2003年开始修建,专门为给回迁户的,但是后来又停了下来,不知道明年是否能够像有关部门承诺那样回迁。(以上是华商晨报关于此案的报道。)

而在建设部对该案的通报中:基本情况: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建设集团第一公司的下属企业――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1996年实施拆迁,被拆迁人全部为本单位职工。由于开发企业挪用安置房屋建设资金,从1996项目拆迁后一直未建设回迁安置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又不及时发放,致使630户居民长期无法回迁,多次到省政府和建设部上访。
  主要违规事实:原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徐武军擅自将安置房屋建设资金挪作他用;无视群众利益,在省政府、省建设厅、葫芦岛市政府多次督办下,仍不认真履行拆迁协议。辽宁省建设集团和辽宁省建一公司作为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存在监管不力问题。
  处理情况:20038月,辽宁省、葫芦岛市纪检、监察联合调查组对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徐武军宣布双规;106日移交葫芦岛市反贪局进行调查,1021日徐武军被正式批捕。辽宁省建设厅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对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出不再审批新开项目,待630户居民全部安置之后,注销其开发资质的处罚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建一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印昌,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

笔者注意到,在本案中,有如下疑点值得推敲:

一,该案拆迁始于1996年,到案发时已有8年之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均订有回迁安置协议,如果走法律途径,这应该是一个法律关系相对比较简单的诉讼。可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可有被拆迁人以上访之外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结果如何?如果没有,那么我们是否要反思我们被拆迁群众在选择自己的维权方式时是否有所欠缺。

二,被拆迁人630户居民全部为本单位职工,而在八年的时间里,单位没有给自己按时回迁,甚至将回迁房卖出。如此侵害本单位职工利益的行为得以实施,并长期无法得到纠正,侵害人该单位责任人仍然安坐高位。那么,可想而知,这个单位的失控程度是到了已经无以复加的地步,恐怕不是一句上级部门监管不力可以解释的。这样的一个拆迁人,对本单位这么多职工尚且如此,假如是对其他一般的被拆迁人又该如何?

三,辽宁省建设厅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对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出不再审批新开项目,待630户居民全部安置之后,注销其开发资质的处罚决定。笔者对建设厅的处罚不作评价,只是置疑,对该公司注销后,本次事件的受害人630户本单位职工如何安置?

四,本案中,牵涉到将回迁房作为商品房卖出的情况。这就引发两个问题,一是除原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徐武军外还有哪些人参与了卖方,做出了这样违法乱纪的事情;二是该公司又如何办理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未办理上述二证,当地的房管部门又是如何履行监管职能的?购房者的权益由谁保护?

由此可见,被拆迁人在订立回迁合同后,仍应密切注意拆迁人的拆迁进度以及回迁房的建设和处理情况,在发现不正常情况后,一要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二要果断立即采取合适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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