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哥们义气在高考前被刑事审判

标签:
青年学生犯罪 |
分类: 说案论法 |

这是一起真实的案例。
2013年的夏天,长春市某高三学生柯成功刚把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写完,下课铃就响了起来。老师喊道:“下课!”
柯成功从教学楼里走出来,他在操场上蹦了几下,舒展一下四肢,让身体各部位都活跃起来。一上午坐了四节课是很难受的,一下课就像获得解放一样,从心里到身体感觉特别舒服。
柯成功的手机铃突然响了,他急忙接听电话:“你好,我是成功。”
来电话的是柯成功的朋友孟浩,孟浩说:“成功,我和几个朋友在饭店里吃饭,今天是周末,你过来一起喝点吧。”
柯成功没有犹豫,问道:“行,你在哪个饭店?”
“我们在大营子那个地方的路边烧烤店喝啤酒,快点来吧。”孟浩说道。
“行,你们等着,我立马到。”柯成功几步跑到学校大门外,一伸手喊停了一辆出租车,他一上车就说:“大营子。”
“好咧。”司机挂上挡,汽车“嗡”地一下窜了出去。在大街上的车流中三绕两转就出了市区,在郊区公路上行驶了20多分钟,来到一个乡镇的路边烧烤店。柯成功下车后看到了烧烤店的牌匾,心想:这个开店的,连起名都图省事。
孟浩和几个人坐在烧烤店里正举杯喝酒呢,一看到柯成功从出租车上下来,赶紧迎出门,说:“成功,在这儿,快来。”
进了烧烤店,孟浩向正在喝酒的两个人说:“这是我的铁哥们柯成功,今天有他帮忙,这事就能成。”
孟浩对柯成功说:“这个是丁鹏,这个是苏明、这个是小东,这个是王哥。今天王哥有事,咱们一会儿帮他,”
柯成功和几个人认识后,就坐在一起喝酒。柯成功没有和这些人说话,只是一起喝酒。
孟浩对大家说:“哥几个,王哥受气了,请大家帮忙。一会儿咱们到兄弟木业去找个人,教训他一下。”
苏明说:“没有问题,我来的时候就把刀带来了。”
丁鹏说:“小样,敢欺负咱哥们?一会儿让他知道咱们的厉害。”
柯成功听到那几个人要帮助王哥打仗,没有插话。他想退出,又怕这些人说自己不讲义气。
过了一会儿,孟浩说:“我去一下厕所。”说罢转身出去了。
那个叫小东的人说:“我陪你一起去。”
两人出去之后,径直向马路对面走去。苏明说:“不好,他们去了。走。”他抓起用衣服包裹着的长刀就往外跑。
剩下的三个人立刻也追了出去,柯成功在后面见孟浩拿着的一件衣服里面包着东西,便紧跑几步追上去抢了下来。柯成功这才发现,衣服里包着一把刀子。柯成功把它夹在腋下,跟着他们一直跑进了兄弟木业的工厂里。

前面的几个人进入了一个车间,立刻又跑出来进入了另一个车间。当柯成功跑到眼前的时候,孟浩等人已经与车间里的人打在了一起。
柯成功看到孟浩正和一位年龄较大的人打斗,便上前把那个老人拉开了。谁知这位老年人一转身把柯成功抱住了,顺势一用力就把柯成功摔倒了。柯成功手中的刀掉在地上,发出一声音脆响,“铛啷”。车间的工人们立刻冲上来,一顿拳打脚踢,柯成功便昏倒在地上。
柯成功一被打倒,孟浩等人立刻作鸟兽散。柯成功苏醒过来后,被赶来的警察送到卫生所简单处理后,带到了派出所审查。
这一场混战,兄弟木业的老板,也是那个和柯成功发生撕打的老人王成名受了轻微伤。王成名的儿子王龙被刀砍伤右手肌腱,造成九级伤残。王成名的儿子王青被砍了两刀,鉴定为轻伤。
公安机关很快将苏明和丁鹏抓住了,孟浩和那个王哥及小东却逃跑了。公安机关根据柯成功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考虑他是一个在读的学生,对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原来,那个叫王哥的人与兄弟木业的王龙因有个人矛盾,王哥便让孟浩找人为自己报仇出气,发生了一重伤、一轻伤、一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认为苏明、丁鹏、柯成功犯有寻衅滋事犯罪,报请检察院对三人予以逮捕,
检察院认为王哥通过孟浩组织人去兄弟木业找王龙打架的目的是故意伤害他人,公安机关对苏明、丁鹏、柯成功以“寻衅滋事罪”提请批准逮捕不妥,苏明、丁鹏、柯成功三人及逃跑的王哥、孟浩、小东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决定对苏明、丁鹏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柯成功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可继续取保候审。
春节过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笔者为柯成功发表了如下辩护词:
......公诉机关指控柯成功犯有共同故意伤害犯罪,辩护人认可。但公诉人认为柯成功应与其他被告承担同等刑事责任的定罪量刑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
1、起诉书认为柯成功有纠集他人参与犯罪的行为,与案件事实不符。公诉人列举的全部证据均不能证明柯成功有纠集他人参与犯罪的行为。
2、对共同犯罪成员应按犯罪时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分别量刑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对共同犯罪的参与人,应该根据参与犯罪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区别量刑。公诉人要求对柯成功按照连带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
3、柯成功是从犯,其对二被害人被伤害的作用显著轻微。在本案中,柯成功被孟浩召集到饭店之前,并不知道是参与犯罪。但柯成功在得知要去打人时,没有主动退出而是参与了打架,从这一点来看,他只是共同犯罪的参与者。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柯成功除了和王成名有过身体接触之外,与另两位受害人并没有身体上的接触。三名被害人的询问笔录均证实:柯成功在犯罪活动中的情节属于《刑法》第27条规定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
4、柯成功将凶器带到犯罪现场并没有使用,应该对其供认:“我把刀抢下来是害怕伤人”的观点应该成立。苏明供认:自己在得知打架后,主动带刀参与,其目的是要使用凶器实施犯罪。柯成功是在去犯罪现场的途中发现孟浩腋下带刀而抢过来夹在腋下。柯成功与王成名发生撕打时,并未使用刀具,直到被打昏后失去了对刀的控制。从这一点来看,柯成功确实没有实施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5、柯成功认罪态度好,且无犯罪前科。其犯罪归案后,如实供认了自己参与犯罪的过程和全部事实,且认罪态度诚恳,具有明确的悔罪表现,应该对对其从轻处罚。
6、柯成功当庭认罪的同时,并愿意对受害人一方积极赔偿,实际上是以经济赔偿的方式来减轻自己参与的犯罪危害后果。柯成功虽然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但他没有自己的收入。其父亲因经商失败,外债累累,没有偿还能力。其母亲是癌症患者,也没有能力向受害人补偿。尽管如此,其父母也愿意举债来对儿子的犯罪后果予以赔偿。本辩护人在得知其家庭困难的时候,愿意将所收取的代理费10000元退还用于柯成功向受害人赔偿。法庭应该根据这一情节对柯成功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7、柯成功犯罪时是一个在读高三学生,其是非观念还处于比较幼稚阶段。如果法庭能够根据这个情况,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将有利于对他的教育改造。刑事处罚的目的不仅是打击犯罪,也包含着教育的目的。柯成功可以为自己的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但法庭也应该考虑社会教育的重要意义。对柯成功适用免予处罚,更有利于柯成功的人生成长。

庭审之后,柯成功写下了一份带着泪水的忏悔书:
尊敬的法官叔叔:
请允许我这个失足学生向你们致敬。因为我交友不慎而失足犯罪,让你们忍受着饥饿为我们开庭审理,我表示真诚的歉意。
今天,在庄严的法庭审判下,我为自己涉足犯罪感到十分的懊悔。在受您的严厉审判中,我深深感受到您对青年人的关切。特别是您的那句话:“你是不是不想好了!”既有一个忠于职守的法官对犯罪者的愤怒审判,又包含着法官对青年人犯罪后希望他尽快改过的期望。正是您的那一声怒喝,让我懂得了今后应该怎样改造自己,尽快恢复一个公民的品德。请您相信:我已经正视了自己的无知罪错,我不会再违反法律而破坏社会秩序。
法制社会的种种规则都是扬善抑恶的,谁破坏了社会秩序,谁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休庭后,律师伯伯严厉地告诉我:青年人允许犯错误,但不允许继续犯罪。即使犯罪了也没有关系,如果能够真诚的认罪,并改过自新,社会还是会欢迎的。
法官叔叔,今天会让我牢记终生的。我恰恰是对法律无知,忽视了对自己的人格修养,才让我接受庄严的法律审判。什么面子、人格,此时都成为一张废纸,一文不值。我十分悔恨,但也有了一些坦然。因为接受了法律的审判,我会重新站起来,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我应该像个真正男人一样敢于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过,勇敢地接受法律的制裁。尽管我犯罪了,您没有放弃我这个失足青年,而是严厉地告知我一个道理:“你犯罪了,不要心存侥幸,犯罪就要认罪,法律是严肃的。”
尊敬的法官,不管法律最后如何判决我,我都不会放弃自己的。请您相信:我这棵长歪的小树会自己直起来的。像我这样年纪的孩子,本应好好在学校上学,将来参加社会建设,以回报父母和老师们对我的栽培和养育。然而,我却追求那些所谓社会时耄,结交什么铁哥们,甚至为了哥们义气以身试法。我为自己的犯罪终于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个教训不谓不深,它是我的终生耻辱,将成为我的终生教训。
犯罪以后,我的父母经常伤心流泪。在生活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他们为了向受害人赔偿,不得不向亲友苦告求借。特别是律师伯伯知道了我的家境之后,他说:“为了挽救这个孩子,我决定把10000元律师费退还给你们,用于对受害人的赔偿。”
他们是为了什么呢?他们和您一样,都不希望我沉沦。他们希望我早日改过自新,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尊敬的法官,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我也恳求法院能够给我一条出路,让我在自由的环境中考上大学,以学有成就将来好报效社会。假如法院认为我应该判实刑,那也没有办法,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罪付出代价。
今天早晨我起床的时候,我对妈妈说:“妈妈,也许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在家里叠被子,下一次回家叠被子不知是几年后的事情。”
妈妈哭了,爸爸哭了,我也哭了。但爸爸告诉我:“你只要改过了,你还是我的好儿子。”
妈妈也说:“儿子,如果你真地进去了,也要好好改造,妈妈会活着等你出来的。”
法官叔叔,在法庭上,我知道爸爸和妈妈在身后看着我。他们是想多看儿子几眼,害怕我今天进了法院就回不了家。在你严厉批评我的时候,妈妈的心脏病都要犯了,他们吓坏了。直到休庭后,您让我回家的时候,他们都流下了眼泪。
法官叔叔,请您放心,我不仅认罪,也真诚悔罪。我会用自己的行动为自己赎罪的。如果法律给我机会,让我重新回到学校,我会全身心投入学习,积累知识。将来以真才实学投身于社会,回报社会,回报为我操心的父母,回报您和陪审员伯伯及公诉人、律师伯伯,回报曾经被我伤害过的人。如果我被判实刑,我也不会埋怨任何人,我会像个男子汉一样接受惩罚。等到我回归社会以后,依然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回报我的父母,回报社会,用一生的时间去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坦荡,有担当的男人。
最后,再一次向您表示感谢,并向法律真诚地忏悔。
真心悔过的失足青年:柯成功
不久,柯成功被免予刑事处罚回到学校完成了高中阶段的最后学习并考上了大学。如今,他作为一名公民生活工作在自由的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