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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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人类朋友 |
分类: 小说故事 |

笔者身居闹市,每天早晨都能看到有人在院内溜狗,在大街上遛狗。许多遛狗者并不拴绳子,不管是小狗还是大狗,在主人的身前或身后跑来跑去。每遇到生人,不是躲开,就是上前跃跃欲试要挑战对面的人类。每到此时,笔者就会想起爱狗志愿者们的话:“狗是人类的朋友”。可是不管大狗还是小狗,它对人类并不友好。前些时候,笔者在鞍山居住的小区里,经常看到一条只有两三个拳头大的微型小狗,竟然不断向笔者扑咬。看来,再小的狗,也有三分狼性。
许多女人抱着小狗溜街,甚至喊小狗“过来,儿子!”“快来,闺女!”每遇到此事,笔者都会感到奇怪:狗什么时候成了人的儿女了呢?
有一个故事,有人说是真事,有人说是传言。某地的一对青年夫妻,将满月的孩子交给母亲照管,夫妻俩去浴池准备好好洗上一回。
小夫妻离开家后,老母亲看到小孙子睡得很香。她知道,刚满月的孩子这一睡,时间会很长。老太太把家里的大狗放出来让它替自己看孙子,她去市场买菜了。一个多小时后老太太回到家里,发现孙子不见了,那条大狗却吃得肚子鼓鼓的,嘴巴上还有血迹。原来,是孩子拉屎的气味引诱了大狗,大狗到小孩身上吃屎,受到孩子身上带乳香的屎味引诱,它把孩子一起吃掉了。如此悲剧,就发生在爱狗者所称的“人类朋友”的身上。狗吃肉的本性一旦发作,人肉就是最好的食物。
笔者有一天去饭店准备吃饭,一个女士带着一条狗进来用餐。狗狗在桌子底下窜来窜去,不时捡起女主人扔在地上的食物吃掉。我把服务员刚端上来的饭菜一推,当即离开饭店。店主追出门外质问笔者:“先生,你要的饭菜已经做好端上饭桌,你不用我们怎么办?”
我答道:“饭店是人进餐之所,你既然允许狗可以进来用餐,我无法与狗狗同堂而食,此餐只好不用。你愿意咋办就咋办。”言毕,笔者不满而去。店主无可奈何,因为理在我手中,我有拒绝在此用餐的权利。
笔者家在通化的房子是是一栋独楼,进出走的是外楼梯,下了楼梯就是小区的院子。但楼梯口的地面经常有狗屎,不知溜狗人的眼睛长到了后脑上,还是没长眼睛,让狗狗在人家的门口拉屎却不管。
有一天,笔者在院子里跑步。一个约五十几岁的男人领着一只小狗相向跑来。笔者转弯跑到所住的楼前时,发现院子当中有一砣狗屎。我拔下一束草盖到狗屎上,担心别人踩到。当我再次看到那位遛狗者的时候,便对他说:“哥们,你遛狗我不反对。但你让狗在院子里随便拉屎,确实不文明。我刚才已经用草盖上了,希望你把它处理掉。”
谁知,遛狗者却眼睛一瞪,反问道:“你什么时候看到我的狗拉屎了?”
笔者也非常气愤,说:“我没有看到你的狗拉屎,但院子里只有你一条狗,不是你的狗拉的,难道是你拉的?”
这位遛狗者看到我发怒了,只好悄悄地带狗离去。

一日,友人来访,不小心在楼下踩了一脚狗屎,他感到秽气,我也十分气愤。不过,院子里恨狗者很多,不知什么时候就可能让遛狗者得到报应。
果然,有一天,一位养狗者在院子里哭叫:“是谁把我家的狗给毒死了?”
不大一会儿,又有一个养狗者也说,他家的狗死得不明不白。
院子里的很多人都听到了,也都看到了,但没有一个人表示同情。因为,狗已经成了公害。大街上、人行道上,狗屎络绎不绝,都是遛狗者给别人摆下的。笔者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有关狗屎的文章后,执法局立刻反馈并加大了治理力度,狗屎现象立刻好了许多。笔者不赞成以毒杀的方式解决人狗冲突,但养狗者确实应该养成社会公德,做到文明养狗,文明遛狗。
网络上报道,有许多爱狗志愿者,跑到高速公路上,以救狗为名,把贩狗的运输车辆堵下来,称之为善心救狗。然而,他们把其中的一些名狗领走后,把剩下的狗转手给了救助站。没有多久,这些狗便死掉大半。许多爱狗志愿者跑到玉林,阻止狗肉节,要求人们禁吃狗肉,美名其曰:“我们是关爱动物”。
可是,国内有无数贫困之人需要援助,南方一些麻风病村的苦难者更需要援助,却很难见到爱狗志愿者的身影。在这些志愿者的思维里,狗比人更重要?
尽管爱狗志愿者们反对吃狗,但法律毕竟不禁吃狗肉。北方人尤其爱吃狗肉,狗肉大补,吃之有益。市场可以买到狗肉,街市上有若干狗肉馆,吃客盈门。其实,吃狗与吃猪、牛、羊、鸡、鸭等没有什么区别。
一日,大街的墙壁上有人贴广告,文称:“丢失一狗,有人帮助找到奖励10000元。”广告下面还有一张狗的照片,看上去,狗狗萌萌的,有几分可爱之气。此时,狗比人亲。
自古以来人们都认为狗忠诚,养狗看家护院以求安全。许多人热衷于养狗,为找一条好狗不惜重金,因养一条好狗而自豪万千。狗有宠物狗、土狗、猎狗、警犬等不同狗种之分,狗的品种也不一样,种类繁多,令人难以识别。

某年2月10日,沈阳的哥王某伟驾车行驶,一条德国黑贝犬突然蹿到车前,车轮将狗撞伤。狗的主人修某林将王某伟告到某区法院,法官王某珍审理认为:“被撞的狗价值2.3万元,狗主承担七成主要责任,王某伟负三成次要责任即6900元,加上其他费用,共计赔偿狗主7347元。
王某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将一审判决定性为“错案”,并认为:修某林不具有饲养非观赏犬的资格;又违反政府市区禁养猛犬的规定。某区法院3名办案法官不能尊重事实依法办案,对王某伟的错误判决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决定对法官王某珍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审判长洪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审判长职务,审判员黄某洋给予通报批评。
在此案中,一审法官体现的观念是狗比人重。按现行法律,人与车发生交通事故无须交警确定责任比例。狗不懂交规交法,狗主人应该懂得。狗主人不把狗看好,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能让司机承担责任呢?一审法院之所以错误判案,实际上忽视了法律的规定。
狗是狼驯化而来的,狗的本性爱吃肉,无论是动物肉还是人肉,对狗来讲都是一个味。
南方某地,一女子剖腹产生下一对双胞男孩。母亲体弱住院。老奶奶将一对孙儿接回家精心照顾二十余天,寸步不离。这天听到邻居家有搓麻将的声音,老太太忍不住了。趁孙子睡觉,她也要去玩一回。临走时害怕别人偷孩子,便将狼狗放出来看家。谁知等家人回来时,一对孩子已经成为狼狗腹内之物。悲剧一幕,令世人无不伤心。
通化市有一男子爱狗,养了几条大狼狗。一日下班回家发现恶狗正在撕咬母亲身体上的肉大吃不止。此君将正咬母亲的一条大狗杀死报仇,同时将母亲送进医院治疗,母亲几天后不治而死。母亲临死时告诉儿子:“那几条狗都上了......”
儿子见母亲已经死亡,一怒之下将几条狗关进笼子里,浇上汽油全都烧死了。
恶狗该死,但母亲却永远地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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