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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南方,在上海,影响最大的漫画人物是张乐平的“三毛”和叶浅予的“王先生和小陈”,那么在北方、京津一带有着广泛影响、首屈一指的漫画人物则是朋弟先生的“老夫子”和“老白薯”。
——摘自《文化发掘 老夫子出土》
一本书引出中国图书界最大剽窃事件
老夫子,是一个鲜明的具有时代特征的漫画人物。在20世纪30年代,他称得上是活在京津一带百姓生活中喜闻乐见的“笑星”,那时的作者叫朋弟;在新世纪初,号称“有华人的地方就有老夫子”,他的足迹遍布全球,此时的作者叫王泽。不同的时代同一个名字,究竟哪个是真正的“老夫子”?同一个名字不同的作者,两位作者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
2001年7月,著名作家冯骥才编著的《文化发掘·老夫子出土》(以下简称《文》书)一书由西苑出版社出版,使以上问题有了答案。书中收录了冯骥才撰写的两篇长文以及朋弟历年来创作的脍炙人口的绘画精品。书的封面上很明确地印着“为朋弟打抱不平”以及“朋弟、王泽,谁是真正的‘老夫子’?”由此,一桩中国图书界最大的剽窃事件浮出水面,而关于“老夫子”真正创作人的话题也在媒体间展开。
9月6日,记者采访了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同时也是《文》书编著者冯骥才先生。
这是一本为别人出的书
现在提起“老夫子”,不能不提到冯骥才;提起“谁是真正的老夫子”,不能不提到冯骥才于1999年发表在《今晚报》上的一篇文章《朋弟的“老夫子”和王泽的“老夫子”》。正是在那篇文章中,冯骥才第一次提出“王泽搬用和套用了朋弟的‘老夫子’、‘老白薯’等所独创的漫画人物”这一观点。时隔两年,在最新推出的《文》书中,冯骥才观点鲜明地指出“……王泽欺世盗名,剽窃了津门画家朋弟先生原创的漫画人物‘老夫子’和‘老白薯’……”。从“搬用”到“剽窃”,这期间经历了怎样的曲折?为什么时间长达两年?
冯骥才说:“1999年那篇文章刊出之后,在《人民日报》供职的北京文化学者姜德明在山东杂志《老漫画》上写了一篇文章,说他也知道朋弟的事情。因为朋弟的“老夫子”与“老白薯”都是在天津和北京创作,所以他希望我在天津就近把朋弟失散的漫画搜集起来,给他出一本书,这样更有力量。
“于是从1999年我就开始搜集朋弟的作品。我有空就到图书馆、旧书摊转,或是私人那里去,看有什么线索,这样的搜集历时一年多。后来还有一些朋友把他们找到的东西送给我。就这样在今年基本具备规模,可以结集出版了。
“经过这么两年时间,把朋弟的主要作品都收集到了。搜集这么全,恐怕一般人很难做到。书出版后也有一些问题,书的百分之九十是朋弟的画,所以稿费必须给朋弟的家属。我的助手和出版社的同志一起找,最后终于在北京找到了朋弟的两个儿子。所以现在有人说,人家都为自己出书,冯骥才却给别人出书。”
出书源自义愤
虽然朋弟也姓冯(冯棣),但冯骥才坦言他们之间没有一丁点关系,要说有,500年前是一家倒也有可能。在笑声之后冯骥才很郑重地告诉记者,这样做体现了他最初的一个愿望,捍卫一个人的著作权,哪怕是一个故去的人。
冯骥才说,王泽剽窃了朋弟的漫画人物,竟然蜚声于全球的华人世界,出于一种义愤,所以要搞个水落石出。现在书出来之后,国内有一百家以上的媒体报道了,香港、台湾的媒体也作了报道。朋弟的两个儿子也在找律师举证,准备打这个官司。
之所以认定王泽剽窃,冯骥才说有以下几点可以证明:一是剽窃了朋弟的品牌。“老夫子”就是一个品牌,正是靠了这样一个品牌,他才能有这么大的影响。二是剽窃了老夫子这个人物。而人物又包括两方面,从形象上,帽子、脸上的几个线条、服装、姿势、动态完全都一样。另外就是人物性格,得通过一系列漫画塑造这样一个性格出来。把性格拿走了,就等于拿走了全部。第三是剽窃了老夫子人物的名字和作品的名字。之所以“老白薯”与“大番薯”现同,只是天津与广州叫法不同而矣。
为什么说是中国图书界最大的剽窃事件?
据冯骥才介绍,王泽对朋弟漫画人物的剽窃可以说是有史以来中国图书界最大的一个剽窃事件。首先是数量大,“老夫子”漫画出版了一亿八千万册(据香港报纸统计的全球销量),而《红楼梦》、《唐诗三百首》也达不到那么高的销量。可以讲在中国文艺类图书里,这是有史以来出版最多的。其次是面积最广。王泽自己曾说过,“世界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王泽的老夫子”。这也没有错,在国外任何国家,只要去唐人街,就可以看到“老夫子”。第三是时间最长。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到现在,剽窃了40年。
“再创作”不能掩盖“剽窃”实质
冯骥才在书中,除了提到王泽剽窃朋弟作品这一事实之外,还很客观地提到王泽对“老夫子”形象有延伸:“王泽的老夫子已是当代老夫子”,“内容上还增添了很多现代生活的情趣和细节”。那么,冯骥才是如何看待王泽的剽窃与再创作的关系呢?
“王泽在‘老夫子’的基础上有发展是没有疑问的。但有发展并不等于你没有剽窃。看这件事有没有剽窃,关键是看你的态度。据香港报纸报道,王泽仍然说没有剽窃。但当时他讲了两条:第一条他讲‘《老夫子》没赚什么钱’。我觉得他有点心虚,他怕打官司。真是你自己的,赚没赚钱与别人何干?第二他认为朋弟很有才华,他愿意为朋弟出一本纪念册。这就没有道理了,都过去40年了,才给人家出纪念册?你又没有抄袭人家,给他出得着纪念册吗?为什么不给张乐平出?总的来说王泽现在不敢太声张了。”
期待怎样一个结局?
记者了解到,朋弟于1983年去世,至今已18个年头。他的作品是否过了版权保护期呢?
冯骥才告诉记者,根据《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版权保护期为50年,就是人故去之后其后代有50年继承权。即使50年到了,也是社会公开财富,而作者是不能更改的。就像现在拍《西游记》,谁都可以拍,但不能说是你创作的。
现在“老夫子”事件在全国乃至海外都已经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作为处于事件中心的冯骥才,期待怎样一个结局呢?
“我觉得到目前为止,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对历史有一个态度,历史是任何人不能歪曲的,歪曲的就必须纠正过来。同时也挖掘出来一个被历史尘封的那么一个有才华的漫画家。第二是对著作权的一种呼吁,唤起人们对著作权的重视。第三是把王泽把这段是非放到公众舆论里,也就是放到道德法庭里。至于打官司我不是版权人,所以我觉得我的工作基本完成了。”
附:朋弟简介
朋弟原名冯棣,祖籍北京通县,青年时期在上海学习美术,做过教师、编辑等。1935年至1937年创作了第一个连续漫画人物“马方人”;1937年至1943年创作的漫画人物“老夫子”、“老白薯”、“阿摩林(上海方言,傻瓜的意思)”等在京津一带的报刊上大量刊登;1957年朋弟发表了最后的漫画作品《“老白薯”出土》,1983年去世。
王泽简介
王泽原名王家植,20世纪50年代在天津文化宫做美术干部,60年代到香港,开始在报纸上发表“老夫子”漫画,并声称“老夫子”是他于1962年创造的。
——摘自《文化发掘 老夫子出土》
一本书引出中国图书界最大剽窃事件
老夫子,是一个鲜明的具有时代特征的漫画人物。在20世纪30年代,他称得上是活在京津一带百姓生活中喜闻乐见的“笑星”,那时的作者叫朋弟;在新世纪初,号称“有华人的地方就有老夫子”,他的足迹遍布全球,此时的作者叫王泽。不同的时代同一个名字,究竟哪个是真正的“老夫子”?同一个名字不同的作者,两位作者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
2001年7月,著名作家冯骥才编著的《文化发掘·老夫子出土》(以下简称《文》书)一书由西苑出版社出版,使以上问题有了答案。书中收录了冯骥才撰写的两篇长文以及朋弟历年来创作的脍炙人口的绘画精品。书的封面上很明确地印着“为朋弟打抱不平”以及“朋弟、王泽,谁是真正的‘老夫子’?”由此,一桩中国图书界最大的剽窃事件浮出水面,而关于“老夫子”真正创作人的话题也在媒体间展开。
9月6日,记者采访了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同时也是《文》书编著者冯骥才先生。
这是一本为别人出的书
现在提起“老夫子”,不能不提到冯骥才;提起“谁是真正的老夫子”,不能不提到冯骥才于1999年发表在《今晚报》上的一篇文章《朋弟的“老夫子”和王泽的“老夫子”》。正是在那篇文章中,冯骥才第一次提出“王泽搬用和套用了朋弟的‘老夫子’、‘老白薯’等所独创的漫画人物”这一观点。时隔两年,在最新推出的《文》书中,冯骥才观点鲜明地指出“……王泽欺世盗名,剽窃了津门画家朋弟先生原创的漫画人物‘老夫子’和‘老白薯’……”。从“搬用”到“剽窃”,这期间经历了怎样的曲折?为什么时间长达两年?
冯骥才说:“1999年那篇文章刊出之后,在《人民日报》供职的北京文化学者姜德明在山东杂志《老漫画》上写了一篇文章,说他也知道朋弟的事情。因为朋弟的“老夫子”与“老白薯”都是在天津和北京创作,所以他希望我在天津就近把朋弟失散的漫画搜集起来,给他出一本书,这样更有力量。
“于是从1999年我就开始搜集朋弟的作品。我有空就到图书馆、旧书摊转,或是私人那里去,看有什么线索,这样的搜集历时一年多。后来还有一些朋友把他们找到的东西送给我。就这样在今年基本具备规模,可以结集出版了。
“经过这么两年时间,把朋弟的主要作品都收集到了。搜集这么全,恐怕一般人很难做到。书出版后也有一些问题,书的百分之九十是朋弟的画,所以稿费必须给朋弟的家属。我的助手和出版社的同志一起找,最后终于在北京找到了朋弟的两个儿子。所以现在有人说,人家都为自己出书,冯骥才却给别人出书。”
出书源自义愤
虽然朋弟也姓冯(冯棣),但冯骥才坦言他们之间没有一丁点关系,要说有,500年前是一家倒也有可能。在笑声之后冯骥才很郑重地告诉记者,这样做体现了他最初的一个愿望,捍卫一个人的著作权,哪怕是一个故去的人。
冯骥才说,王泽剽窃了朋弟的漫画人物,竟然蜚声于全球的华人世界,出于一种义愤,所以要搞个水落石出。现在书出来之后,国内有一百家以上的媒体报道了,香港、台湾的媒体也作了报道。朋弟的两个儿子也在找律师举证,准备打这个官司。
之所以认定王泽剽窃,冯骥才说有以下几点可以证明:一是剽窃了朋弟的品牌。“老夫子”就是一个品牌,正是靠了这样一个品牌,他才能有这么大的影响。二是剽窃了老夫子这个人物。而人物又包括两方面,从形象上,帽子、脸上的几个线条、服装、姿势、动态完全都一样。另外就是人物性格,得通过一系列漫画塑造这样一个性格出来。把性格拿走了,就等于拿走了全部。第三是剽窃了老夫子人物的名字和作品的名字。之所以“老白薯”与“大番薯”现同,只是天津与广州叫法不同而矣。
为什么说是中国图书界最大的剽窃事件?
据冯骥才介绍,王泽对朋弟漫画人物的剽窃可以说是有史以来中国图书界最大的一个剽窃事件。首先是数量大,“老夫子”漫画出版了一亿八千万册(据香港报纸统计的全球销量),而《红楼梦》、《唐诗三百首》也达不到那么高的销量。可以讲在中国文艺类图书里,这是有史以来出版最多的。其次是面积最广。王泽自己曾说过,“世界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王泽的老夫子”。这也没有错,在国外任何国家,只要去唐人街,就可以看到“老夫子”。第三是时间最长。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到现在,剽窃了40年。
“再创作”不能掩盖“剽窃”实质
冯骥才在书中,除了提到王泽剽窃朋弟作品这一事实之外,还很客观地提到王泽对“老夫子”形象有延伸:“王泽的老夫子已是当代老夫子”,“内容上还增添了很多现代生活的情趣和细节”。那么,冯骥才是如何看待王泽的剽窃与再创作的关系呢?
“王泽在‘老夫子’的基础上有发展是没有疑问的。但有发展并不等于你没有剽窃。看这件事有没有剽窃,关键是看你的态度。据香港报纸报道,王泽仍然说没有剽窃。但当时他讲了两条:第一条他讲‘《老夫子》没赚什么钱’。我觉得他有点心虚,他怕打官司。真是你自己的,赚没赚钱与别人何干?第二他认为朋弟很有才华,他愿意为朋弟出一本纪念册。这就没有道理了,都过去40年了,才给人家出纪念册?你又没有抄袭人家,给他出得着纪念册吗?为什么不给张乐平出?总的来说王泽现在不敢太声张了。”
期待怎样一个结局?
记者了解到,朋弟于1983年去世,至今已18个年头。他的作品是否过了版权保护期呢?
冯骥才告诉记者,根据《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版权保护期为50年,就是人故去之后其后代有50年继承权。即使50年到了,也是社会公开财富,而作者是不能更改的。就像现在拍《西游记》,谁都可以拍,但不能说是你创作的。
现在“老夫子”事件在全国乃至海外都已经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作为处于事件中心的冯骥才,期待怎样一个结局呢?
“我觉得到目前为止,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对历史有一个态度,历史是任何人不能歪曲的,歪曲的就必须纠正过来。同时也挖掘出来一个被历史尘封的那么一个有才华的漫画家。第二是对著作权的一种呼吁,唤起人们对著作权的重视。第三是把王泽把这段是非放到公众舆论里,也就是放到道德法庭里。至于打官司我不是版权人,所以我觉得我的工作基本完成了。”
附:朋弟简介
朋弟原名冯棣,祖籍北京通县,青年时期在上海学习美术,做过教师、编辑等。1935年至1937年创作了第一个连续漫画人物“马方人”;1937年至1943年创作的漫画人物“老夫子”、“老白薯”、“阿摩林(上海方言,傻瓜的意思)”等在京津一带的报刊上大量刊登;1957年朋弟发表了最后的漫画作品《“老白薯”出土》,1983年去世。
王泽简介
王泽原名王家植,20世纪50年代在天津文化宫做美术干部,60年代到香港,开始在报纸上发表“老夫子”漫画,并声称“老夫子”是他于1962年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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