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尼逸事》之《不如多与之邑》(2020年3月12日)
(2020-03-12 1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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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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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天下大乱,然而当时仍有不少人不愿意放弃保守落后的政治立场,他们坚守周礼,顽固到底,孔子就是此类人物的代表,而“不如多与之邑”则是他守旧立场的真实反映。
“不如多与之邑”是孔子批评卫穆公对有功人员赏赐不当时说的话,不过孔子说话的时间与事件发生的时间已经相距数十年了,算是追叙。公元前589年夏四月,齐、卫两国在新筑(卫邑)一带发生遭遇战,卫军战败,国卿孙良夫身陷重围,且战且退,新筑大夫仲叔于奚率领众人前来救援 [],大败齐军,孙良夫才得以脱险。为了表彰仲叔于奚作战英勇,卫穆公决定把温邑(卫国城邑,在今河南省温县)赏赐给他,但是仲叔于奚没有接受赐邑,他向卫穆公提出了享受“曲县”和“繁缨以朝”的礼遇请求。“曲县”亦称“轩悬”,指钟、磬等乐器悬挂于架上。周朝礼制规定:天子可以享受四面悬挂乐器的礼遇,就像宫室四面有墙,故称“宫悬”;诸侯可以享受三面(东西北三个方位)悬挂乐器的礼遇,就像三面有墙的轩室,故称“曲县”或“轩悬”;大夫只能享受东西两侧悬挂乐器的礼遇,故称“直悬”或“叛悬”;士人平时只能享用琴瑟之乐,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在东面或阶间悬挂乐器,故称“特悬” []。“繁缨”是束在御马肚子上的装饰,“繁缨以朝”就是上朝时乘坐有繁缨配饰的马车,这是诸侯以上的大人物才有资格享受的特殊礼遇,级别不够的人是不能享用的。显然,仲叔于奚提出“轩悬”和“繁缨以朝”的请求是僭越礼制的,大夫要求享受诸侯之礼,不是无知,就是狂妄,然而卫穆公竟然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的请求!当时卫国的司徒、司马、司空认为卫穆公赏赐不当,严重失礼,因此将此事真实记录下来。后来子路在卫国当官时无意中发现了这份记录,并就此向孔子请教。
孔子听了子路的叙述后,连连摇头,毫不隐讳地批评道:“可惜了呀!不如多赐给仲叔于奚几座城邑!对于一国之君来说,什么东西都可以赏赐给别人,唯有礼器和名分必须由国君亲自掌握,因为名分是国君威信的象征,威信可以守护礼器,礼器可以体现礼制,礼制可以维护道义,道义可以产生利益,利益则可以治理民众。礼器和名分是国君治国之本,如果把礼器和名分赏赐给别人,就如同把国家政权拱手交给了别人。政权丢失了,国家就不存在了;国家不存在了,国君也就无以为君了。所以不如多赐给仲叔于奚几座城邑!”
孔子的担心不无道理,礼器和名分是国家权威的象征,也是维护礼制秩序和君权统治的根本保证。春秋时期,许多诸侯邦国走向灭国之路,都是从失去礼器和名分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