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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佾舞于庭,孔子何以大动肝火?》(2018年7月16日)

(2018-07-16 09:35:25)
标签:

孔子

历史

文化

分类: 日志


《论语·八佾篇》中记载,鲁国公族大夫季氏在家祭时“八佾舞于庭”,孔子非常气愤,公开放言道:“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句话现在已是成语,意思是坏事到头,忍无可忍。这个“忍”既可以理解为当事者心狠胆大,也可以理解为旁观者纵容迁就。

孔子为何情绪激动、大动肝火?这需要仔细分析“八佾舞于庭”的事件性质。“佾”是古字,读如艺,从人从八,义为由八人组成的舞列,因为舞者舞时手执鲜艳的羽毛,因此也称“羽”。《左传·隐公五年》中记载: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这段文字重点明确了“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的周朝礼制。文中的“万”是乐舞名,“羽”同佾。当时举办各类重大活动时都要组织舞者舞《万》。鲁国当年为鲁惠公夫人仲子(太子允生母)建成陵寝(仲子之宫),鲁隐公亲自主持落成典礼,在典礼上要组织舞《万》,但是当时他的身份只是摄政国君(因太子允年幼),而且仲子的君夫人身份也存有争议,因此他无法确定舞《万》的“羽(佾)”数,只好去向鲁大夫众仲请教。众仲也拿不准,不好明确表态,或者故意回避,他只是把舞《万》的礼制规定重复一遍,让鲁隐公自己看着办。鲁隐公后来自作主张,提高规制,“初献六羽,始用六佾”。显然,这里的“初”和“始”都含有贬义,因为按照周朝礼制规定,在各类祭祀典礼上舞《万》,周天子可以享用八佾之礼,即舞者六十四人;分封诸侯可以享用六佾之礼,即舞者四十八人;公族大夫可以享用四佾之礼,即舞者三十二人;普通士人只能享用二佾之礼,即舞者一十六人。由此可见,《万》舞的舞者必须是八人或八人的倍数,这样才能和“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风”(炎滔薰巨凄飂厉寒)相匹配。鲁隐公并非分封诸侯,他只是以鲁惠公庶长子的身份代摄鲁政,因此在仲子之宫的落成典礼上享用六佾之礼,显然是僭越礼制的。

鲁隐公“初献六羽,始用六佾”,破坏了《万》舞的规制,给后人带了一个坏头。到了鲁昭公时期,卿大夫之家更是肆无忌惮、恣意妄为,任意破坏礼制规定,竟然出现“八佾舞于庭”的僭礼行为。根据相关史料记载,这里的“季氏”应该是鲁国季氏宗主季平子,鲁昭公在位期间,他出任政卿,擅权专政,强悍霸道,根本不把鲁昭公放在眼里。“八佾舞于庭”之事大约就发生在这一时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将褅于襄公,万者二人,其众万于季氏。”“褅”是秋祭,“二人”应是“二八”(二佾)之误。这一年鲁国举行秋祭大典,鲁昭公在襄公之庙隆重举行祭祀仪式,可是《万》舞的舞者只勉强凑足了二佾一十六人,其他舞者(“众”)都跑到季氏家庙去了。季平子的身份是卿大夫,按照周朝礼制规定,卿大夫家祭只能享用四佾之礼,但是他为人向来张狂任性、傲慢无礼,居然僭用天子之礼——“八佾舞于庭”!这是孔子大动肝火的真正原因,因为他是周朝礼制的忠实捍卫者。

“八佾舞于庭”,看起来只是《万》舞的礼数问题,实质上反映的却是鲁国“公室”与“三桓”之间尖锐深刻的矛盾冲突。当时鲁国“政在季氏三世矣,鲁君丧政四公矣”(《左传·昭公二十五年》),鲁君大权旁落,无以“镇抚其民”,季氏则独揽朝政,肆意妄为,随意僭越周朝礼制,比如《论语》中记载的“三家者以《雍》彻”、“季氏旅于泰山”、“季氏将伐颛臾”等(分见《八佾篇》《季氏篇》)。面对“礼崩乐坏”的政治乱局,孔子深感忧虑,当年他三十五岁,虽然尚未出仕为官,但是修德明道、拯救颓世的政治志向已经确立(“三十而立”),因此他对于季氏“八佾舞于庭”之类的僭礼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并且预言道:“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意思就是,如果现在对于季氏的种种僭礼行为一再姑息纵容,不能及时制止,日后必将酿成大祸,危害到国家和百姓的利益。孔子的预言不久就应验了,当年鲁国发生了“斗鸡之变”,“三桓”联手发动政变,鲁昭公被迫流亡国外,最终客死乾侯。

“八佾舞于庭”是春秋时期发生在鲁国的一个重要历史事件,事件真实地记录了礼制时代的终结,同时也真实地反映了孔子复古主义政治理想的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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