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笔者浏览地产新闻,一则报道引起了笔者兴趣,据报道,上海万科将作为第三方托管著名的上海倒塌楼盘的后续建设。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政府7月31日对外宣布,在政府部门的协调和督促下,发生了在建楼房倒覆事故的“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当日出台未倒覆楼房后续处理的操作方案,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作为第三方托管未倒覆楼房的后续建设。
根据当日出台的《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购房人可选择三种后续解决方案,除第二种方案外,其余均涉及上海万科公司。
第1种方案为双方继续履行预售合同,开发商梅都公司让利5%,并承诺按时交房。而且在双方签署《预售合同之补充合同》时,梅都公司引进上海万科,由上海万科向购房人出具《承诺书》,保证若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无法交付,而梅都公司又无力承担购房人的损失时,由上海万科公司保证偿还;
第2种方案因开发商梅都公司承诺购房人可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开发商梅都公司退本返息,故此此方案不涉及上海万科;
第3种方案则是上海万科公司第三方收购楼房。在此方案中,梅都公司将与购房人、万科公司就退款事宜签署《三方协议》,解除相关预售合同和贷款合同,上海万科公司确保将支付购房人的“应得款项”,即购房人已付房价款加上市场差价,再减去万科公司已向购房人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实际偿付的贷款本息。(根据报道,此方案中的市场价格为依照6月27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房屋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当天,上海万科也在对媒体的通告中证实了上述情况,公告称应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邀请,上海万科公司将作为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建设,并将组建得力团队,以最大的努力和技术投入来确保莲花河畔景苑的后续建设,确保在2010年5月31日前按预售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此外,在通告中,上海万科还透露了不排除收购梅都公司股权的可能性。
看了这则报导,笔者有如下几个看法,其中有欣慰之处,也有遗憾所在。笔者认为值得欣慰之处有如下几点:
1、随着《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的出台,上海倒楼事件的最后一个悬疑,即未倒踏楼栋的业主补偿方案已基本浮出水面,给了购房者一个问题解决方向。虽然方案能否令购房者满意暂且不提,仅就框架操作方案的出台而言,还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能够给购房者一个选择和判断的方向,而不是无尽的期盼;
2、上海市政府通过由实力开发商托管,抓住了梅都公司因事故带来的缺乏各种后续问题的能力这个核心矛盾,实力机构的介入,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充实的保障。而这种保障对于解决购房者所面对的各种问题有着实际意义,表现了政府积极、务实的工作作风。
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个方案的出台也存在问题:
1、这种解决方案只能是个案处理,而不能成为类似事件的操作指导。毕竟此类事件不能总是指望实力企业接盘,如果后期利益较大,实力企业尚有兴趣参与;如果无利可图呢,除了个别铁肩担道义的开发商或有其他意图外,往往最终实际买单者将是政府,只是体现形式可能为政府给予其他方面的回报而已,那么实质上就是广大的纳税人分担损失。
因此,这类解决方案政府应该出台政策加以指导,而不应该依靠行政协商加以处理;
2、就解决方案的起草而言,由于事先未征求业主意见,导致不少未倒塌楼栋的业主在8月1日集中在一起,与开发商、政府讨要说法。
此次《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就是为了解决未倒塌楼栋业主损失的方案,那么未倒塌楼栋的业主就应该是方案主体,但是方案却未征求主体的意见,也难免沟通会上,不少业主怨气十足;
3、就解决方案的细则而言,目前存在的最大焦点就是赔偿标准。目前有两个方面,一是如选择退房,那么现在的市场价格是按什么标准,是依据政府而定,还是参照周边楼盘;二是如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现在的5%的让利是否太低了。
凭心而论,5%的让利是高是低,各个方面因为立场不同,因此标准不同,在此,笔者不方便评论。但这之中有一点是明显有失偏颇的,就是在未公开对未倒楼栋的检测数据的前提下,业主在没有明确知道房屋受损的真实情况下,让广大业主选择并接受5%的补偿是不太适当的。
笔者认为,随着房地产建设高潮的持续,类似的事件无法完全避免,政府有关方面,能够及时亡羊补牢,制定相关措施,以利于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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