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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舌如刀】“应党员干部要求”只是“强行捐款”的遮羞布

(2015-08-19 18: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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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核心观点

这种“被自愿”的行为与“乱摊派”无本质区别,是扛着慈善的旗号进行的姿势一点不美的“爱心表演”,当然更是对公民爱心奉献的一种伤害。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最后舆论汹汹时,那些“家长们”往往还会装出一副满受委屈的表情继续推太极。如何尽快遏制住这种“被自愿”、“被捐款”在一些地方颇为盛行之风,亟待有关部门找准解决的方向,尽快破题,及时归还公民的收入不被强行切割的合法权益。

【明舌如刀】“应党员干部要求”只是“强行捐款”的遮羞布

【明舌如刀】“应党员干部要求”只是“强行捐款”的遮羞布

【明舌如刀】“应党员干部要求”只是“强行捐款”的遮羞布

【明舌如刀】“应党员干部要求”只是“强行捐款”的遮羞布

周明华 文

每一场灾难事故发生之后,线上线下,网上网下,都会有许多关于爱心款该捐不该捐、捐多捐少的各种争论。话音刚落,8月19日的《法制晚报》就说,18日,有网友晒出一份南开区教育局关于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募捐的通知图片:“……及时开展有效筹集救灾救助资金,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募捐工作。”为此,南开区政府在官方微博声明称,此次募捐活动,是应党员干部要求组织发起的。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赚人玫瑰,手留余香。这些饱含深情的美丽字眼,传达出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精神元素。天津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特别惨重。在这个时候,更需要“众人拾柴火焰高、众心汇聚大爱河”。当地政府和慈善机构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捐资捐款的募捐活动,出发点当然是善意的,也无明显不妥。但是,组织捐款活动者需要始终明白,慈善的首要原则是平等自愿原则,如果捐款行为并非出自本人自愿,那么这样的爱心就已变味,甚至发出一股霉腥味。

 

就从仅有的相关报道中,我们便能轻易嗅出这种怪味。在上述这份文件通知中,南开区教育局明确表示向尚在休假的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发出了募捐号召,还明确说,这些学校可先交付支票献爱心,不能用单位公款代交捐助善待的,可在教职工工资扣除相应金额……黑字印于白纸,过多的解释只会让人心中的悬疑加倍增厚,也只会让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一些官员脱口而出的姿态产生厌倦之情。

 

要知道,现在的民众对政府部门有可能组织和发动起爱心捐款的警惕心已经越来越强了。再说白一点吧,简直就快到了“你一喊捐、俺们就反”的地步。究其根源,恐怖得追溯到那个著名的郭美美身上,是这个被网友称作“小妖狐”的美女,使我国慈善公信力受到强力冲击,至少仍未反转上升的迹象。近日,“双微”上流传的“北京市政府号召市民捐款遭前所未有抵制与唾骂”一文,就快成一大景观。其实,这本属去年演绎的故事,与天津这次事故无关,网友煞费苦心地又弄来赚一个点击率“10万 ”,意旨是明确的,就是反对你又来“家长式”募捐。

 

要知道,一地区长、教育局长毕竟不是慈善会长,这种职能错位,实则是对公民正当权益的一种干涉。所以,当地抛出的“应党员干部要求组织捐款”,只不过是“强行摊派、强硬索捐”的一块遮羞布罢了。不但挡不了“羞”,反而让人生厌。重特大生命财失损失面前,我们完全不会怀疑有党员干部甚至是有普通群众站出来呼吁捐款献爱心,这种积极姿态当然值得肯定,也该收下他们的善款,并给予肯定和表扬。但他们仍无法也无权去代表全体群众的心声,捐不捐、捐多少、通过什么途径捐,等等,这是他们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干涉。

 

当前这种“被捐款”行为见怪不怪、屡禁不止,实际上与局地一些公权对私权的习惯性任性有关。我们的社会似乎找不到私权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公权“说不”的文化氛围与社会机制。在这样的形态之下,捐献爱心,名义上说是捐其实就是从该得的工资中强行扣除。就算你还在休暑假,没有当面即便是“违心”点头同意,人家也会通知单位财务部门像扣“五险一金”那样扣款的。能从职工原本就不丰的工资中扣除即明扣;无法扣除,就手持小本子到你身前,像家长一样发号施令:发生这么大的事故,你岂能不献爱心?

 

显然,这种“被自愿”的行为与“乱摊派”无本质区别,是扛着慈善的旗号进行的姿势一点不美的“爱心表演”,当然更是对公民爱心奉献的一种伤害。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最后舆论汹汹时,那些“家长们”往往还会装出一副满受委屈的表情继续推太极。如何尽快遏制住这种“被自愿”、“被捐款”在一些地方颇为盛行之风,亟待有关部门找准解决的方向,尽快破题,及时归还公民的收入不被强行切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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