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炫耀“周游列国”是撩拨网友神经
(2011-08-03 23: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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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时说 |
周明华
四川宜宾市常务副市长徐进,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去过60多个国家,深深懂得规划先行对于城市发展的至关重要性。”引发网友围观。宜宾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徐进说去了,那就是去了。不过,刊发该报道的宜宾新闻网昨日已将“去过60多个国家”这句话删掉。徐进是2002年长江商学院EMBA首期班学员, 2007年调任宜宾市常务副市长。(8月2日《南方都市报》)
之所以网友如般在意这个“60”的数字,是因为当前中央部门正掀起一场大晒“三公”经费的声势不小的运动,在公众期待大幅减缩“三公”经费的节骨眼下,在短短4年时间,一个地市级官员如此自曝“周游列国”的娇人业绩,难免会撩拨网友的神经。如果平均去一个国家要花一周考察时间的话,那么去60多个国家就得四五百天,再除开双休日与节假日,徐副市长这四年在国外就考察了两年时间。恕我戏言:这简直就是联合国副秘书长的工作行程安排。
在为工作与生活长年奔波与劳顿的民众来说,能放下手中活计,到地球上的名山大川、美丽都市走一遭,周游一遍列国风光,感受一番他乡异趣,这当然是最为美好的梦想。假若实现这一美梦掏的是私人的钱口袋倒也作罢,偏偏徐副市长是用“三公”经费中的出国公务费开支的,这就使得徐副市长的周游列国的圆梦行为并不体面,一点不值得夸耀。并且从其出国的频率与天数来看,明显有违中央与四川省关于领导干部出国考察的相关规定。
2005年出台的《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审批原则》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出访,原则上一年不超一次,出访团组访问一个国家或地区原则上不超7天。徐副市长四年出访国家或地区的时间多达四百多天,就算每个月都出访7天,也难以达到这个数目,显然其出国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的“因公出访人员要受到9条规则的约束”的规定。我纳闷了,既然领导干部出国需先审批后出国,徐进一次次超标出国,这个准予出国的申请是谁批准的,依据是啥?
“三公”经费中的出国公费之所以居高不下,问题就出在这里。不仅审批出国访问的端口把关不严,而且对违规出国的处罚一直偏轻。要扭转这一局面,我们不妨首先设置专门的“党政干部出国(境)”公示网站,将全国所有出国(境)官员的信息全部在晒至网上,让公众能动态监督出国官员的尊姓大名、出国目的、行程线路、考察范围、时间跨度、具体花销、调研成果等。因为只有发动社会监督,出国官员才会行走在一间通体透明的玻璃房里。
再跟进廓清两个概念。一是将公款出国游的外延全面细化。因为公款出国考察,一些机构确有必要,但恰恰是工作之需与出国观光之间无一根区别的硬杠,便使大量借考察之虚、行公款浪费之实的案例出现。谁也不可能傻到直接说出国是为了让干部去周游列国;二是细化如何控制的问题。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央企和各地带垄断性质的国企不少,很多时候出国的理由都有一大箩筐。此时,我们就需要有一个可操作、可量化、可监督的出国考察的尺码和标准。对这个问题,愈拖愈会加重破题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