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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是否推倒重来不应仅是局长说了算

(2011-07-26 19:09:23)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时说

周明华

针对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到市物价局递交申请材料的情况,25日,广州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家祥专门约见韩志鹏,双方进行了1个小时的沟通与交流。在见面会上,韩志鹏坚持要求市物价局召开第二次持续性的听证会,否则,他将会向定价机关,也就是广州市政府正式提起申诉。而罗家祥则称,此前的听证会开得很成功,“推倒重来是不可能的”。(7月26日《广州日报》)

 

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近段时间公开批评将听证会弄成涨价会,并为在广州扭转这一倍受百姓诟病的局面,而顶着酷暑、多方奔走。如今他的执著终于换来了这场“韩罗会”,尽管罗家祥强调之前的听证会开得非常成功,并断然回拒了韩志鹏的“重听”请求,但这次会晤的后期影响较大,因为我们从韩志鹏身上清晰地看到了闪烁着 “为民代言、为民鼓呼”的公民意识光辉。这对当前公信力指数一路下跌的听证会来说,应该说是好事而非坏事。也为我们及时审视听证会所存的制度软肋,再一次提供了全面反思的新触点。

 

实际上,这类伤民心窝的听证会,已多次击中当前听证制度的软肋。尽管《行政许可法》规定,有涉公共民生政策的许可均应听证,但对谁有听证权,怎么告知听证权,代表的构成,申请人申请听证的程序是啥,均未明确界定。这样,各地公共事业管理机构,完全有理由轻松驾驭如何听证、代表认定等环节;另外该法第46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显然,决定是否听证,有点像是公共机关在管理自家阳台上的花草那般随意,民众只有“被听”的份。

 

加之公共资源垄断行业和一些既得利益部门可能在听证中利益受损,便会在产生与确定听证代表的法律程序上“做手脚”。于此,才有人公开在听证会上表演“闭目听证”;才有机关干部、企业老总、“价格听证专业户”等伪草根以“听托”的身份跨进会场;才有7年共参加过19次听证会的63岁的胡丽天,为200元一天的酬金而折腰。当民众忙于生计,不会昧着良心去学“听证专业户”胡丽天那样“为钱失节”,无暇去报名参加听证会时;当一些有条件吼几嗓子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鲜见站来对涨价听证会“说不”时,韩志鹏的“固执”便是我们修补听证制度之缺的希望所在。

 

当前,我们社会非常需要韩志鹏这样的为民请命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只有他们站出来揭开涨价式听证会之丑,才能尽快“更换”听证制度的那几根制度软肋。实际上,罗家祥所谓的“成功论”是不值一驳的。因为若真是成功,那包括出租车司机在内的大多数百姓应为涨价而高兴才对,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之前有报道就称,不仅的哥对涨价忧心如焚,而且市民普遍对此涨价难以接受。况且,是否推倒原来的听证重来,不应该是物价局一个机关的一名局长说了算,得首先去问问广州人民,他们的意见才是我们的公务服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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