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贡献三成个税即便属实也远不够
(2010-05-21 14: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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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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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消息显示,截至今年3月31日申报期结束,自2006年进行个税自行申报以来,申报人数年平均增长13.3%,越来越多高收入者已习惯自行纳税申报。纵观四年的申报数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每年缴纳税款占个人所得税当年收入的1/3左右,而且比例在逐年上升,每年缴纳税款增量占当年个税增收额的40%以上;人均应纳税额5万元以上。(5月21日《金融时报》)
税务总局单独发布此富人交税数字,虽然在发布者看来在连年递增,且他们贡献了个税总收入的三成,这算骄人业绩了。但窃以为,即便这个“三成”的数字属实,富人上个税的步子迈动得也太小了,他们回报社会、积极纳税的幅度远不及社会发展要求。再联系到近日媒体刊载的一则报道,如今富人收入越高,越有资源偷逃税,而对穷人却被迫课以重税,该收的收不上,不该收的“掘地三尺”,税收监管“逆调节”加剧收入分配不公。于此,笔者倒觉得税务总局发布此数字,意在否定这个“逆调节”。
显然,这种否定的力度偏弱。时下,各类贫富落差的统计数字的呈现与各界人士的大声疾呼,已经让大家听得双耳起茧了,光有惊悚,鲜见行之有效的校正措施。早在2005年8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就曾发布过一份数字,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的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和消费的份额仅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另外,美林和凯捷2008年曾发布的《亚太财富报告》指出,中国万分之三的富人拥有的财富竟然高占GDP的60%,是全国财政收入的3倍。
但对富人征税的广度与深度情况如何呢?财政部公布个税课题研究组撰写的报告称,2008年全国个税总收入为3697亿元,工薪阶层就贡献了1849亿元。那些少至万分之几的富人占有了过六成的财富,可上之税却大大落后于自己入囊之金。一边是少数垄断企业高管年薪动辄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之巨;一边却是不少百姓看病难,娃儿上学贵,民生负担加重……每每有人疾呼向富人课以重税,很快又有人回应富人上税额度已够大了。
记得好莱坞巨星施瓦辛格快退出影坛去从政的那年,欠2000万美元个税,他不得不赶紧挣钱去还清。美国的高收入者如影星、歌星、球星等,个税率可高至50%。反观我国,这些万分之几的富人所上个税其主动申报者不足10%。就连税务总局都抹着胡须认为富人每年缴纳税款占个人所得税当年收入的1/3已经很不错了,这可足见我们对富人课以重税的意识何等滞后。
时下,我们的税收监管一直缺失一种与国际接轨的勇气和措施。加之一些地方的税收机构与税收人员,胸口上总挂着一种对强势企业与富人的“仰慕”情结。这难免成为富人的跟班,甚至成为富人避逃税金的帮凶。如此循环下去,当然就导致了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连续数年成为上税的主力军。这理当引起较高层面的法制警觉,亟待社会从法制手段上全速跟进,廓清税收监管“逆调节”的制度性成因,用法制之手扭转迷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