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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不能让大量精神病人流落街头

(2010-04-15 03:08:46)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时说

周明华

    3月23日福建南平校园门口惨案伤痛未散,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又发生一起持刀凶杀事件。一名8岁小学生和一名老年女性死亡,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受伤。广西北海市委宣传部称,40岁的行凶者杨某某系一名精神病患者,是当地的一名赤脚医生,已被警方控制。目前,事件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4月13日《北京晨报》)

 

既是一名赤脚医生,又缘何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是当医生在前,还是患病在后?精神病人为何犯罪指向这般清晰,如南平残杀8名孩童的郑民生一样,专检幼小者施暴。所以,囿于事件突发,媒体报道出的信息尚不全面,杨屠夫在将罪恶的屠刀挥向老人和孩童时,是否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这有待权威鉴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杀手凶顽是在对处于毫无戒备之心和自卫生命能力的弱者下毒手。

 

不管是几年前的杀人恶魔邱兴华,还是郑民生,及广西的郑某某,凶手的屠刀挥向弱者,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在精神上“有病”了。即便邱兴华与郑民生被鉴定为无精神病患者,但其凶残举动本身早就脱离了一个正常人的行为。这些“有病”之人行走在我们身边,使我们无法免于对人身安全的恐惧。他们就像不定时炸弹一样,随时可以引爆社会的安全体系,随时可以夺走刚刚还行走在我们身边的公民生命。因为“有病”之人在暗处,无辜公民在亮区。

 

不久前,广州一份精神健康调查称,广州完全心理健康者仅占10%,而有轻重度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者占10%,“估计”广州市常住人口的1%患有精神疾病,约60000人。另有数字称,近年由精神病人实施的凶杀占凶杀案的7.8%-14%,在凶杀案的精神病鉴定案中,与精神病理因素有关的占60%;广州一个市常住人口中有就6万人有精神疾患,那么加上医、教、住、行更具重压下的流动人口,全国各地,散落在街上的精神上“有病”之人,其数字一定很惊人。

 

由于精神病人的发病情况不一,而社会及时和有效发现这些“病人”的机制长期疲沓,加之当前精神病治疗成本高企,面对当前原本颇高的民生成本负压下的监护人,即便有心将病人送去医院治疗,也无力支付这种像“无底洞”般的医疗费。往往是,一些病人在精神病医院原本治疗出一定效果,最终,亲人不得不将病人带回家。一份统计资料称,我国精神病患者中,只有20%到医院就医,其中不少人中途退医,另外的80%因各种原因而流落街头。

 

面对他们,单靠百姓力量,无法将其监护于自己视线内。此时,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监护,才会更有效、更持久。在美国,除了专门的精神病辩护制度外,而植于社区警务,为精神病人而建立的专门执法方案,这样鲜见精神病人散落街头。这不仅得益于他们严格的法律体制,也得益于国家的常态生投入;反观我国,不仅精神病院的数目有限,且财力贫弱,导致大量精神病人未能及时治疗。要防范更多“有病”之人手将凶器挥向公民,须让这些“不定时炸弹”尽快被收治,在财政投入上,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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